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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树清“一把火”烧热分红制度 市场应如何汇报投资者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6 09:30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上任后的“第一把火”是要求上市公司明确分红政策。11月9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解答四大市场热点问题时强调,证监会将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完善分红政策及其决策机制。这“第一把火”烧热了现金分红制度。于是围绕着分红话题,围绕着回报投资者话题,引发了一系列的讨论。

  曹中铭:提升分红水平需制度建设作保障

  

  中国证监会新任掌门人“第一把火”已经烧起来了。在日前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相关负责人对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其中涉及的上市公司回报问题、新股发行体制问题、市场扩容问题以及市场诚信问题等,可谓处处都击中了“要害”。

  笔者以为,要使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真正积极起来,提升回报股东的水平,就必须从制度建设上进一步进行完善。如此,“强制分红”才会变成常态。事实上,再融资与现金分红挂钩也好,还是在首发招股说明书上明确红利分配政策也好,都无法发挥出“强制”的威力。个人认为,只有将上市公司再融资与其此前的分红额进行挂钩,规定此前累计分红额必须达到融资额的一定比例(比如50%甚至更高,后续再融资均以此类推),其才有再融资的资格,如此才能产生最佳的“强制”效果,才能从根本上提升上市公司的回报水平。【全文】

  

  董少鹏:郭树清主导下的股市分红制度向何处去

  11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首次公开亮相之前,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四大热点问题发表谈话。其中,有关分红制度的表态被认为是郭主席上任之初的“第一把火”。应当说,上市公司分红问题并非没有得到管理层重视,而是由于我国股市内在的结构性矛盾阻滞了分红制度的成长。此次证监会明确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切中了要害,也体现了两届证监会班子对待分红问题的连续性、承接性。我们的股市治理既要大刀阔斧,也需要和风细雨、持续稳健。【全文】

  

  叶檀:公平分红才是长期利好

  

  因为重融资轻回报,A股市场被称为圈钱市。新一任证监会主席决心改变圈钱市形象,以回报投资者的厚望,同时强调新股发行并非股市低迷根源,说明不会改变新股发行节奏。

  任何改革都应该动真格。2008年,证监会将分红与再融资挂钩,规定上市公司分红送配股票可不经审计,再融资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但实行的结果是,上市公司以小小的分红进行无尽的再融资,而所谓30%的分红比例不过是市场均值并未有所上升,上市公司在近两年多以送红股的方式而不是现金方式,实行低成本圈钱。上述政策未能改变圈钱格局。

  回报投资者,要高效、公平、落到实处。分红不能掏空上市公司,不是能成为利益输送,让现金红利成为价值投资者的最重要回报,希望A股市场出现可爱的现金分红“大笨象”。【全文】

  

  皮海洲:回报投资者别拿分红总额说事

  

  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新官上任后“第一把火”烧热了现金分红制度。于是围绕着分红话题,围绕着回报投资者话题,在一些媒体的版面上争相出笼。但笔者明显感觉到一个误区的存在。某些业内人士在谈论现金分红、谈论回报投资者的时候,总是拿分红总额来说事。

  在谈论投资者回报话题的时候,希望管理层、业内人士以及相关媒体就拿上市公司给予公众投资者的分红来说事。一些专业统计机构也务必统计出与此相对应的专业统计数据,这才是专业的、严谨的、科学的态度。【全文】

  

  (以上观点仅供网友参考,不代表本网立场)

  

  

  提升分红水平需制度建设作保障

  作者:曹中铭

  

  中国证监会新任掌门人“第一把火”已经烧起来了。在日前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相关负责人对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其中涉及的上市公司回报问题、新股发行体制问题、市场扩容问题以及市场诚信问题等,可谓处处都击中了“要害”。

  实际上,在四大热点问题中,上市公司的分红问题显然更吸引投资者的眼球。由于错误的定位,A股市场“重筹资轻回报”的弊端一直深受质疑与诟病。诞生20余年的A股市场,股民的回报没有保障,但因为门槛的降低,上市公司的“圈钱”行为反而有了保障,这显然是不正常的。

  客观地说,监管部门在规范上市公司的分红行为以及回报投资者上,还是作出了努力的,数据已经说明了一切。有统计资料显示,从2008年到2010年,无论是实施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数量、占比比例,还是分红总额与平均每股分红值等方面都呈现出上升的态势。但投资者为何仍然对上市公司的回报不满意呢?其一是每年扮演“铁公鸡”角色的上市公司不在少数,其二即是回报水平不高。

  在监管部门将再融资与现金分红“挂钩”之后,上市公司分红的积极性明显“被提升”。尽管如此,这一制度本身同样存在着缺陷。一些上市公司为了满足再融资的需要,往往采取突击分红的策略,甚至于还出现为了达到再融资的资格,将当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全部用来分红并且还将“老本”吃掉的现象,这些上市公司的分红行为,功利性很强。而那些没有再融资需求的上市公司,或者是再融资已实施的公司,则开始变得一毛不拔。如此,投资者的回报就没有任何的保障。

  为了提升上市公司的回报,此次监管部门欲从四方面采取措施。最突出的一点,就是要求首发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划、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并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提升分红事项的透明度。从广西绿城、千禧之星等五家欲上会企业的预披露申报稿上看,这一点得到了体现。即使如此,问题亦随之而来。因为在红利分配的政策确定后,如果上市公司遭遇经营环境或经营状况的变化,其同样可以调整分红政策,而只需“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即可。既然存在这个“后门”,上市公司大可以找各种理由为不分红进行搪塞。

  笔者以为,要使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真正积极起来,提升回报股东的水平,就必须从制度建设上进一步进行完善。如此,“强制分红”才会变成常态。事实上,再融资与现金分红挂钩也好,还是在首发招股说明书上明确红利分配政策也好,都无法发挥出“强制”的威力。个人认为,只有将上市公司再融资与其此前的分红额进行挂钩,规定此前累计分红额必须达到融资额的一定比例(比如50%甚至更高,后续再融资均以此类推),其才有再融资的资格,如此才能产生最佳的“强制”效果,才能从根本上提升上市公司的回报水平。

  退一步讲,上市公司在首发融资之后,如果无法回报其股东,这样的企业上市只能是“圈钱”,在市场资源第一次错配之后,就不能再允许出现第二次错配情况的发生。而对于那些能够持续回报股东的上市公司,市场也有责任为其后续的再融资行为提供支持,因为这样的上市公司能上演“鸡生蛋,蛋孵鸡,鸡再生蛋”的故事。

  

  

  

  郭树清主导下的股市分红制度向何处去

  

  作者:董少鹏

  中国股市21年来取得成绩有目共睹,主要体现在市场规模扩大,上市公司代表性增强,制度建设实现转折;另一方面,其结构性缺陷也为中外金融家高度关注,只是各方开具的药方往往大相径庭。不过,上市公司分红制度作为衡量股市吸引力的重要标志,越来越成为一个广泛的共识。

  11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首次公开亮相之前,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四大热点问题发表谈话。其中,有关分红制度的表态被认为是郭主席上任之初的“第一把火”。应当说,上市公司分红问题并非没有得到管理层重视,而是由于我国股市内在的结构性矛盾阻滞了分红制度的成长。此次证监会明确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切中了要害,也体现了两届证监会班子对待分红问题的连续性、承接性。我们的股市治理既要大刀阔斧,也需要和风细雨、持续稳健。

  放眼股市21年的分红情况,的确值得反思和总结,但回顾近三年来的分红状况,也的确可圈可点。数据显示,从2008年至2010年,A股实现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家数分别为856家、1006家和1321家,占同期上市公司总家数的比例分别为52%、55%和61%。现金分红的稳定性?回报率是逐年改善的。现在公众对分红情况不满,一是以上市公司总体分红情况与成熟市场相比差距依然很大,一些公司即使盈利不小也甘当铁公鸡;二是创业板创立之初超募现象比较严重。

  为此,证监会提出两大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决策过程和执行情况的监管?监管机构对分红问题应作出全面和重点的检查?监督,对不当行为和不合理情形,要严肃予以处理?二是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开始,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划、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并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提升分红事项的透明度。证监会同时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处理分红事务提出明确指导意见,强调“红利分配的政策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整而导致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

  我认为,证监会最新提出完善分红制度的措施是十分务实的;是充分考虑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的结构性矛盾、投资者的结构性矛盾以及金融市场的结构性矛盾之后采取的坚定和审慎的抉择。因为,监管者的责任是揭示问题、明晰主体责任,在制度轨道上实施稽查、督促和惩罚,而不能硬性规定分红指标。究竟分多少红,从公司制度来说,是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来决策的;也就是说,分红问题本质是公司治理水平问题。

  为了督促上市公司合理分红,2008年,证监会规定分红与再融资挂钩,再融资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这一措施在实施之初有一定引导性作用,但总体看,仍难以加大上市公司分红的动力。为此,业内专家建议,不管上市公司再融资与否,都应当拿出一定比例的利润进行分红,并且应当高于一年期存款利率,比如5%以上。

  我认为,由于中国上市公司整体上处于业务扩张阶段,至少在5年内,让所有有盈利的上市公司将分红回报率提升到一年期存款利率之上,恐怕仍难实现。正是如此,提高分红决策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是这项制度的基础之基础。只有落实信息透明度的硬性要求,分红制度才可能有诚信保障,舆论监督才能够精准点穴。目前,批评铁公鸡固然可以获得掌声,但约束和处理的效果甚微,其中极其重要的原因,不是监管缺位,而是诚信惩罚机制没有配套,对铁公鸡的指责变成了“空对空”、变成了“廉价口水”。

  11月9日证监会在阐述分红新措施同时,对资本市场诚信建设也作了相应的说明,表示要依法严惩欺诈发行、虚假披露、会计造假等失信行为,我认为,这是提高分红决策和信息披露透明度的一揽子配套措施之一。就是说,上市公司不管新公司、老公司,必须依法披露分红决策、分红政策、分红细节,并且不得随意变更。白纸黑字写清楚了,公开披露了,诚信与否就一目了然。如此,监管者惩处、投资者用脚投票,就自然有了法理和事实依据。

  随着相关的分红信息披露细则推出,每一家盈利的上市公司都将详细披露分红相关信息,投资者就可以及时了解拟上市公司和已上市公司的红利政策,根据自身需要,研判公司的长期价值和即时回报情况,作出审慎和符合逻辑的判断和选择。同时,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分红问题中的不当行为和不合理情形,也可以予以严肃处理。有了这些透明的、强制性的制度,上市公司切实以业绩回报投资者,就会蔚然成风。更多的有盈利的上市公司把分红回报率超过一年期存款利率作为目标,将成为现实。从这个意义上说,证监会目前做的工作,依然是完善基础性制度建设。

  

  

  公平分红才是长期利好

  

  作者:叶檀

  

  因为重融资轻回报,A股市场被称为圈钱市。新一任证监会主席决心改变圈钱市形象,以回报投资者的厚望,同时强调新股发行并非股市低迷根源,说明不会改变新股发行节奏。

  11月10日,A股市场传来两大利好,分红与退市将刚性化。中国证监会负责人当天在媒体通气会上表示,为进一步督促上市公司提升对股东的回报,证监会将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完善分红政策及其决策机制,证监会将立即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开始,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则、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并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同一天,证监会创业板部副主任李量表示,要建立“四位一体”的创业板整体制度,包括IPO供给制度、再融资要快捷高效、并购重组要简便、强制退市刚性化。

  强制分红是必要之举。

  中国证券市场起步未久,不诚信与贪婪遍地皆是,以所谓的国际市场经验放松对上市公司回报的考核,无异于放纵人性贪婪。在初级市场,需要的不是所谓的“道德教父”,以捍卫上市公司的市场融资权为名,行圈钱之实,而是能切实捍卫投资者利益、建立基本的市场体制的领导者。

  所谓强制分红,本质上是让证券市场与债券市场更接近。债券市场有利息收益,而证券市场没有利息收益与强制分红,投资者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自担风险进行投资,有赢有亏。而上市公司相应承担信息披露、成为公众公司等一系列成本。但在扭曲的体制下,成为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有百利而无一害,投资者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格局。

  既然A股市场公司上市实行核准制,说明A股市场上市并非彻底的市场行为,而是各行业内的领先公司,理应有分红能力,尤其是现金分红能力。上市业绩即变脸,显然说明相关督导机构、审核部门未能尽应尽之责,有必要受到追究。分红,尤其是现金分红,符合现阶段中国公司上市的特点,更符合市场初级阶段缺少信用的圈钱市特征。以刚性分红法,让证券市场与债市更为接近,是对我国的信用体制的准确判断。

  强制分红应该落到实处,而不能虚与委蛇。

  据相关官员提供的数据,我国现金分红比例不算太低。从2008年至2010年,A股实现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家数分别为856家、1006家和1321家,占同期上市公司总家数的比例分别为52%、55%和61%;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3423亿元、3890亿元和5006亿元;平均每股分红金额分别为0.08元、0.09元和0.13元,三项指标都呈上升趋势。

  对上述靓丽数据不能全盘照收,实事求是首先要数据求实。来自深交所金融创新实验室的一份报告称,中国股市在分红公司占比和分红比率方面与境外市场差距不大,但股息率指标大大低于境外市场水平。蓝筹公司股息率虽高,却偏向于以低价大笔入股的原始股东与某外低价进入的境外投资者,这才有了中石油连年高现金分红,可普通投资者必须百年才能收回成本的悲剧。股息率偏低的核心原因在于部分公司股票估值偏高,导致这些股票的股息率偏低。而一些上市公司通过大规模原始股设置,通过异常分红,向特定人群输送利益,使这些群体无本万利。

  如饱受质疑的张裕A,确实是家高增长的好公司,关注消费类、食品酿酒类股票的公司不可能不关注到这家公司,但该公司高分红却引发了某些投资者的愤怒。2010年末公司总资产59.8亿,上市十年,累计分红36.4亿,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创造分红神话。有媒体质疑,此分红与管理层MBO有关。而根据2010年年报,有11家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企业高额分红“派10”,其控股股东及其家属领走的红包共计13.3亿元。海普瑞的李锂、李坦夫妻及李坦的哥哥单宇三人领走的分红则高达6亿元,位居家族分红榜之首。另如徐家汇上市前的分红,已经让大股东无本得利,此等分红成为利益输送渠道。

  监管层不仅要督促刚性分红,更要公平分红,看红利究竟去向何方,获得红利的大股东是否让业绩与红利一样增长。

  任何改革都应该动真格。2008年,证监会将分红与再融资挂钩,规定上市公司分红送配股票可不经审计,再融资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但实行的结果是,上市公司以小小的分红进行无尽的再融资,而所谓30%的分红比例不过是市场均值并未有所上升,上市公司在近两年多以送红股的方式而不是现金方式,实行低成本圈钱。上述政策未能改变圈钱格局。

  回报投资者,要高效、公平、落到实处。分红不能掏空上市公司,不是能成为利益输送,让现金红利成为价值投资者的最重要回报,希望A股市场出现可爱的现金分红“大笨象”。

  

  

  回报投资者别拿分红总额说事

  作者:皮海洲

  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新官上任后“第一把火”烧热了现金分红制度。于是围绕着分红话题,围绕着回报投资者话题,在一些媒体的版面上争相出笼。

  但笔者明显感觉到一个误区的存在。某些业内人士在谈论现金分红、谈论回报投资者的时候,总是拿分红总额来说事。比如有报道称,从2001年至2010年的10年间,沪深两市总计募资3.15万亿元,累计分红约1.95万亿元,分红募资比为61.90%,10年分红总额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加权平均比率为27.8%。尤其是2004年、2005年以及2008年这三年分红金额超过了募资金额。而从2008年到2010年的3年中,分红金额屡创10年来新高,分别为3417.95亿元、3881.3亿元以及5029.58亿元。并且,股市中还涌现了一批“现金奶牛”,一批上市公司的分红金额甚至超过了其在股市里的融资金额。

  通过上述数据,投资者看到的显然不是一个“圈钱市”,而是一个能够给予投资者必要回报的投资市场。而投资者“看到”的这个市场,与投资者亲自参与的A股市场有着天壤之别。

  为什么会出现完全不同的“两个市场”,这是某些市场人士拿分红总额说事的结果,是对整个市场的一种误导。

  我们说A股市场是一个“圈钱市”,是一个缺少投资回报的市场,这是针对公众投资者来说的。我们所说的投资者指的也就是公众投资者,并不包括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大股东等大小非。对于控股股东等大小非来说,股市给予他们的是暴利,大小非并不存在缺少投资回报的问题。

  但拿分红总额来说事,这是将公众投资者与大小非混为一谈,其结果自然是公众投资者“被回报”了。就象将一个穷人与一个富人加在一起算平均收入一样,穷人会在平均数据上沾光不少。但这样的“致富数据”对于穷人来说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与此相同的是,上市公司的分红总额对于公众投资者也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哪怕上市公司的分红总额超过了其在市场上的募资,这也并不代表上市公司给予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就有多高。因为上市公司的分红总额是给了公司的全体股东,并且控股股东、大股东得到的红利是绝对的大多数,而公众股东得到的红利却很少。相反,上市公司的募资却是由公众股东来承担的。因此,在谈论回报投资者问题时,拿分红总额说事是不妥当的。有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就是中石油,2007年从A股市场融资668亿元,这668亿元都是公众股东承担的。而去年中石油A股分红就达到557亿元,其中中石油集团所得红利543亿元,公众股东所得红利不到14亿元,公众投资者的回报率仅为2.06%,甚至低于银行存款利率。可见,尽管中石油的分红总额很高,但公众股东得到的回报却很低。

  所以,在谈论投资者回报话题的时候,希望管理层、业内人士以及相关媒体就拿上市公司给予公众投资者的分红来说事。一些专业统计机构也务必统计出与此相对应的专业统计数据,这才是专业的、严谨的、科学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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