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政府重奖开发商迷雾重重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8 04:59 来源: 深圳商报

  □叶祝颐

  2009年,云南曲靖以6.83亿元价格将市中心一块土地卖给开发商。曲靖获得土地纯出让收益2.4亿元,其后曲靖将2亿元收益金以财政支持的方式奖励给开发商,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而两亿元几乎是卖地的全部收益。在奖励的另一头,开发商说起这一“奖励”却是一肚子苦水,称没有收到一分钱。(《中国青年报》11月17日报道)

  在招拍挂制度面前,曲靖市政府竟然重金奖励开发商,以近乎零地价的方式出让土地,令人匪夷所思。政府用土地收益金奖励某个开发商,更是违背了起码的社会公平,存在多重悖论:

  悖论一,地方政府无权奖励开发商,也无权零地价出让土地。早在2006年,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在地方国库中设立专账,专门核算土地出让收入和支出情况,地方政府不得随便减免或返还土地出让金。本该中央、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成的土地出让金被地方政府返还给开发商,违背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也损害了中央与省级财政的利益。

  悖论二,此举对其他开发商不公平。政府即便要奖励开发商,返还土地出让金,也应在招投标之前进行说明。让所有投标人知晓政府的招标优惠政策。然而,曲靖市政府在招投标之前不予说明。在招投标之后重金奖励招标开发商,涉嫌制造不正当竞争,难免让人联想其中的猫腻。

  悖论三,政府承诺奖励2亿元,但是开发商却称一分钱没有收到。奖励资金到底去了哪里?且不说政府承诺奖励2亿元,只付出5000万元涉嫌违约。就是建设局负责人所说的已经支付的5000万元“奖励资金”,也被该开发商的合伙人私吞,开发商并没有收到钱。从2亿元到5000万元再到“没收到钱”,其中有没有“暗度陈仓”?有没有权力寻租?无疑值得追问。

  悖论四,开发商与合伙人发生财务纠纷。开发商已经起诉合伙人。法院已经查封了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该项目却违规开工建设,并变相违规预售。而开发商对此并不知情。曲靖市国土局副局长施宗敏说:“我们接到市领导指示,要求对这块地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拆分,已拆分成7个地块,并分别办了7本土地证给曲靖东方公司。”而法院却表示,从来没接到任何单位申请“拆分土地使用权”。法院已经查封该土地,市领导为何要求国土局拆分土地使用权?曲靖市拆分该项目土地使用权,为何又不向法院提出申请,获得同意。让人一头雾水,更让人浮想联翩。

  另外,曲靖市政府声称2亿元奖金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但是项目尚未建成,政府如何确定“配套设施建设”需要2亿元?如果建设资金有余钱,如何处理?曲靖市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说法。

  政府重奖开发商事件迷雾重重、疑点甚多。在我看来,这既是一场闹剧也是一封举报信。除了某些领导与国土、建设、财政等职能部门要拿出真凭实据自证清白以外,公安、法院要依法办案,上级纪检部门也启动调查程序,拨开政府奖励开发商闹剧背后的层层迷雾,追寻闹剧背后的腐败轨迹,制止违规行为,守住法律制度底线,捍卫市场公平游戏规则。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