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分红”政策利好股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9 07:12 来源: 荆楚网-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 出台相关措施来提升上市公司分红水平,被认为是证监会新任主席郭树清上任后的“第一把火”。

  今年11月初,证监会提出拟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开始,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则、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并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应当说,这是一项利好股民的政策。

  炒股,获利的途径有两条,一是低吸高抛,赚取差价,二是享受公司的红利红股。获得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与上市公司共成长,是广大股民的心愿之一。

  事实上,一些高成长的公司,往往都有高分红。据统计,近十年来,做到业绩年年增长、分红每年兑现的上市公司有10家,如贵州茅台股价翻了28.32倍,云南白药、双汇发展的增幅均超过12倍,双汇发展1998年上市时募集资金3.12亿元,近十年分红总额则为31.88亿元,相差逾九倍。如此百里挑一的公司,是投资者心目中的“英雄”。

  在湖北上市公司中,武钢股份上市以来,坚持每年给股民分红,是湖北上市公司中的佼佼者。

  不过,在上市时间超过十年的公司中,179家公司从未有过分红行为。145家公司近五年从未现金分红,湖北八家公司名列其中,分别是汉商集团、中茵股份、道博股份、襄阳轴承、S*ST天发、武汉塑料、美尔雅、东方金钰。这些不分红的公司应当反思:你给股民回报了多少?股民也许会在今后的投资中思量:是否用脚给不分红的公司投票。

  沪深两市存在“募集多回报少”的现状。据Wind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沪深两市上市公司通过IPO、增发和配股募资共计募集4.1964万亿元,而过去二十年内,上市公司共计分红约2.1万亿元。两者相差较大。因此,出台相关措施来提升上市公司分红水平,很有必要,也很及时。

  分红新政出台后,IPO生态链有望得到改观。如苏州通润驱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更高的现金分红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五,或者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七十五。”

  分红能力是衡量公司价值的重要指标之一。在实践过程中,分红对公司维护股价、进行积极的市值管理有利。看来,首次公开募股(IPO)企业的红利分配政策以后再也不能以一句“今后的事,今后再说”来蒙混过关了。

  对于投行来说,虽然短期新政会影响一部分拟IPO企业的申报进度,但从长期来看,在招股书中强制披露红利方案无疑会让投行在承销发行时增加一个新的叫卖点。

  更重要的是,作为普通投资者,至少今后在投资新股时,“分享上市公司成长所带来的回报”已获得有力保证,而不再是一句空话。 (胡芹)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