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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增幅不低于物价涨幅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1 10:08 来源: 商务部网站

  北京56家外企签署集体合同

  工资增幅不低于物价涨幅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职工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的120%,职工工资每年增长幅度不低于物价上涨幅度,西门子、蒙特利尔银行北京分行、富士通研发等56家外资企业,18日参加了北京外资企业工会联合会举行的集体合同签字仪式。

  据介绍,经过五次修改的合同内容中专门增加了工资集体协商条款,根据不同企业的特点量化了最低工资标准,增强了可操作性。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等企业一般性工作岗位(普通员工)工资不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即1740元。辅助性工作岗位(少数低工资人员)工资不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的120%,即1392元。

  此外,本次集体合同还首次将职工的节能减排、低碳环保、勤奋工作、创造价值、助推企业进步等指标纳入,并提出,企业制定增资方案重点考虑高绩效、低收入员工,工资平均增长幅度不低于企业所在地政府部门公布的物价上涨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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