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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布意见强调依法确权凭证用地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1 11:31 来源: 国土资源部网站

  日前,随着河南省《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出台,该省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正式拉开帷幕。《意见》明确,该省农村和城镇的集体土地全部在此次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力争实现“全覆盖”。

  为保证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进行,河南省登记发证工作将分阶段进行。其中,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将在2012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将于2012年上半年开始筹备,2012年9月30日前开始,2015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

  河南省将着力实行凭证用地管地制度,土地权利证书要发放给权利人,严禁以统一保管等名义扣留、延缓发放土地权利证书。从2013年1月1日起,各省辖市、县(市、区)在办理土地征收手续时,必须出具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在实施征地拆迁时,要依据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偿;依法进入市场流转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必须经过确权登记发证,做到产权明晰;未经过确权登记发证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禁止流转;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涉及宅基地调整的,必须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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