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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惊心的校车,补偿曾经的亏欠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9 03:45 来源: 郑州晚报

  □王聃(长沙)

  “近来,一些地方连续出现令人痛心疾首的重大校车安全事故。这件事情提起来,我心里也很不安。”“我要求法制办在一个月内制定出《校车安全条例》,也就是说,把校车安全问题真正纳入法制的轨道。”27日,温家宝总理在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表示,要让校车成为学生安全的流动校舍。(11月28日《京华时报》)

  毫无疑问,无论是此前的民间呼吁,还是即将出台的《校车安全条例》,它们的指向其实都殊途同归:致力于打造一辆安全的“特权”校车。在甘肃庆阳校车车祸后,一张照片在网上热传:2006年11月,在美国印第安纳州首府,一辆素以剽悍著称的悍马撞上了停在路边的无人校车。结果,悍马半个车体粉碎,校车却安然无恙。图片的被热传,其实更展现出对于校车的围观者要求:它应该是最安全、最坚固、最能解决孩子们出行难题且最具有“特权”的公共交通工具。这种要求有必要经由《校车安全条例》制定的公共议程来实现。

  历次校车事故后的省思,早已厘清了一些最基本的事实:一方面,校车事故频发,而各地相关的改进工作依旧止步不前,对于校车的治理已经处于一种事实上的“熟视无睹”中;另一方面,最容易发生校车事故的地方多是农村贫困地区,原因又多是教育资源投入不足,财力不济。也许,《校车安全条例》需要直面纷繁复杂的现实,其条例更需要精细化。不过显然的是,治理校车难题首先需要解决的正是这两个方向性的痼疾,一个是确保校车治理“必须行之”,不能总停滞在怀柔的表面动作中,再一个是确保校车治理“能够行之”,从制度设计层面保证其财政的供给,与使用效率的最大化。

  我们需要一部什么样的《校车安全条例》?也许每一个观察者会有自己的诠释,不过可以确定的一点是:它首先应为一部体现“关怀”的条例,是一部将保护学生权益、极力打造社会校车文化为己任的责任法典,“看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序,主要是看它怎样对待孩子和妇女”,校车上承载的,其实是一个大国不能被轻易伤害的未来。从这个意义上言之,我们期待《校车安全条例》在预防伤害上表现出更多的周密与细致。只有真正构建起无懈可击的校车安全网,悲剧才不会一次次踏着噩梦前来。而说到底,告别惊心的校车,不过是为了补偿我们曾经所有的亏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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