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跨境贸易与投资人民币结算金额突破200亿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9 11:00 来源: 商务部网站自2010年6月17日新疆成为我国第二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省区以来,截至10月末,新疆跨境贸易与投资人民币结算金额达217.38亿元,结算量在全国八个边境省区中排名第二。其中,在跨境贸易方面,仅降低汇兑费用和融资成本两项,跨境贸易与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就为新疆外贸企业节约费用近7000万元;在跨境投资方面,以人民币直接投资新疆天然气、矿产的外商投资达7.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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