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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峰:北京“普宅新标准”无碍楼市调控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30 06:00 来源: 中国经济网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市地方税务局共同发布《关于公布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放宽北京普通住房认定中的房价标准,新标准将于12月10日正式执行。在楼市调控关键时期出台新标准,触动了市场的敏感神经,此举是否意味着北京楼市调控的政策有所松动呢?它将给普通市民造成什么影响呢?

  中国经济网评论频道日前刊发评论文章称,“北京楼市新政仍难逃‘救市’之嫌”,笔者对此持保留态度。(http://views.ce.cn/main/yc/201111/29/t20111129_22875769.shtml)

  自2008年11月以来,京城房价持续上涨,旧的北京普通住房标准似乎已有些“不合时宜”。按旧标准,京郊四五环外的中小户型住房也“被豪宅”,难以享受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这引起购房者的不满。在此背景下,北京市住建委推出了标准调整方案。在价格方面,新的标准不再按成交总价,而是按成交单价认定。不同区域的标准由全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结合区位调整系数确定。调整系数除了考虑环线因素,还考虑了南城、北城区分。据媒体报道,按照新界定标准,北京超八成房屋都是普宅,这不仅有利于鼓励自住需求,也降低了购房者的负担。由此牵涉的营业税、契税等税费,根据不同房屋类型,将减免几万到十几万不等。

  看来,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重新定义普通住宅,考虑了历史发展原因,照顾到当前北京楼市的现实情况,使得更多的购房家庭将可以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确有其政策的合理性。

  我们看到,北京出台新标准时开宗明义:“为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当下的问题是,普通住宅的标准界定调整有可能刺激楼市的刚性需求,有的人将其解读为“救市”行为,还有不少人将此举与北京年初确定的价格调控目标联系在一起,认为是一种“自我解套”。

  对此,北京市房协会秘书长陈志认为,标准调整事实上是减少税负,与调控目标没有必然联系。他认为,此次调整的普通住宅标准与北京市目前执行的严格限购政策,是“桥归桥,路归路”。他解释说,“调控目标就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既要依靠政府保障,也要通过市场方式。”标准调整既是落实调控政策之举,也是调控政策本意。此外,他以为两者之间“处于购房的不同环节,各自在各自的范围内执行和认定”,是桥路不相搭扯。

  确实,北京出台房产新政,并没有触及到“限购”、“限贷”两大楼市调控关键节点。按照新规,调整的是普通购房人的纳税成本,这也合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本意,即满足绝大多数普通购房者的需求和税费减负的呼声。如此看来,北京的“普宅新标准”应属“善政”。

  但不能否认,北京现在的楼市价格与“让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这一目标尚有不少差距,北京市房地产调控依然任重道远。“百姓安居,政府才能安心。”北京市还须在落实保障房建设的同时,坚持既有的楼市调控政策不动摇,坚持年初确定的价格调控目标不改变,这样才能打消市民顾虑,增强公众的信心,真正把“善政”做善,好事做好!(王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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