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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新版个体营业执照启用换发开始 取消收费项目 昆明同步实行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30 08:58 来源: 商务部网站

  本月1日,新《个体工商户条例》实施。昨日,省工商局召开了全省工商系统贯彻实施《个体工商户条例》暨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业务培训,200名工商系统企业监督管理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记者从培训会上获悉,今年9月底,全省个体工商户总数达125.19万户,从业人员246.19万人,资金数额4759333.54万元,平均每户个体工商户带动就业1.97人。全省36.72人中就有一户个体工商户,18.67人中即有一个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今年1至9月,我省新增个体工商户22.59万户,平均每天新增836户,这意味着平均每天促进836人创业、1646人就业。云南个体工商户数量位居全国第12位,在西部12省市中名列第2,分别比去年提升1位。

  11月1日,新条例实施,暂行了24年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废止。新条例放宽了经营范围,取消了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身份限制,取消了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人数的限制,取消了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取消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期限,年检验照也将免费。省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处长杨万鸿表示,这意味着现在个体工商到工商局登记等,已经没有任何收费项目。

  虽然新条例经营范围宽了,但不代表只办理经营一种商品的营业执照就能经营多种商品。杨处长解析,如果个体工商户超经营范围,仍会被算无照经营处理。新条例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登记都可成为个体工商户,但是不代表公务员、教师、军人、法官、检察官等人群能成为个体工商户。

  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关于启用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与《个体工商户条例》配套的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样式,同时规定:《个体工商户条例》施行后办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一律使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新版营业执照。与老的营业执照相比,新的营业执照没有了“经营范围和方式”及“有效日期”,新营业执照将逐步更换。

  此外,新条例只针对有经营场所的个体商户,无固定经营场所的商贩仍纳入城市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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