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检察院法警大队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示范单位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30 10:40 来源: 商务部网站近年来,砚山县始终按照“业务立警、机制活警、素质兴警、管理强警”的思路,切实强化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不断强化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促进了司法警察各项职能的有效履行,有效提升了司法警察的整体作战能力,为确保检察业务顺利开展、保障办案安全提供了坚强有力的警务支持和保障。2009年县法警大队成立以来,大队共执行传唤28次,执行搜查10次,执行拘传、拘留24次,提解、押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80次,看管犯罪嫌疑人726次,参与办理自侦案件47次,未发生一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脱逃等事件,检察官无一人受到不法侵害,无一起司法警察责任事故发生,有效保障了检察办案安全。近日,砚山县检察院法警大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确定为第二批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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