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销售电价每度上涨约3分钱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1 09:23 来源: 商务部网站
发改委实施临时电煤价格干预措施全国销售电价每度上涨约3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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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市民在江苏连云港用电营业厅办理缴费业务。新华社发
●居民用电暂不涨价 ●将试行阶梯电价制 ●合同电煤价限涨5%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1月30日打出调控煤炭和电力价格的“组合拳”,在全国范围内对发电用煤(电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自2011年12月1日起,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约3分钱,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调整。未来居民用电价格调整将试行阶梯电价制度,并由各地政府召开价格听证会后确定。
上网电价约涨2.6分钱 非居民销售电价约涨3分
自2011年12月1日起,全国燃煤电厂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约2.6分钱,将随销售电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4分钱提高至0.8分钱;对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电厂试行脱硝电价政策,每千瓦时加价0.8分钱,以弥补脱硝成本增支。上述措施共影响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约3分钱。
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上调电价的主要原因是抑制高耗能行业不合理电力需求。适当调整电价,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缓解前期煤炭价格上涨对发电企业成本增支压力,促进煤和电两大行业协调发展,都将发挥积极作用。
八成居民电费不涨 低收入人群每月免费用电10或15度
此外,我国将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电价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式逐级递增。拟实施的阶梯电价分为三档,即各省(区、市)将本地居民户均月用电量按从低到高排序,覆盖前80%用户的电量为第一档;超出第一档并覆盖前95%用户的电量为第二档;超过第二档的电量为第三档。第一档电价近期保持基本稳定,不做调整,第二档电价适当提高,第三档电价较大幅度提高。
在实行阶梯电价的同时,对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设置每户每月10千瓦时或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由此每年每户可减少电费支出60元至90元。各地实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的具体方案,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后实施。
合同电煤价限涨5%市场电煤价限高800元/吨
据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负责人介绍,此次电煤价格的调控举措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适当控制合同电煤价格上涨幅度。2012年重点电煤合同价格涨幅不得超过上年合同价格的5%。适当控制合同电煤价格涨幅,主要是考虑目前合同电煤价格低于市场价格较多,允许合同电煤价格在一定幅度内上涨,有利于适当缩小合同煤与市场煤的价差,调动煤炭企业保障合同煤供应的积极性。
二是对市场交易电煤实行最高限价。从2012年1月1日起,要求秦皇岛港等环渤海地区主要港口发热量在5500大卡的市场电煤平仓价最高不得超过每吨800元,其他热值电煤相应折算;电煤交易双方通过铁路、公路运输的电煤市场交易价格,不得超过2011年4月底的实际结算价格。此举能够保障煤炭企业仍然获得较好利润,不会影响市场供应。
三是全面清理整顿涉煤基金和收费,降低煤炭企业经营成本。省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越权或擅自设立的附加在煤炭上征收的所有基金和收费项目,必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自行取消;省级人民政府对煤炭征收的基金和收费项目,征收标准合计不得高于国务院批准的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即每吨23元,并不得对省内外用煤实行不同标准。已依法设立的基金、收费项目征收标准合计低于每吨23元的,不得提高;未设立基金或收费项目的,不得新设基金或收费项目。
(据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