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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杂志:看西方怎样执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1 09:4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西方国家存在很多社会矛盾,民众抗议示威并不少见,但很少酿成恶性事件,对社会整体稳定也构不成大的威胁。近年来,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西方社会动荡明显加剧,许多国家接连发生大规模群体性抗议示威,但社会仍然总体保持稳定。这里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这些国家的法制比较健全,政府严格执法,一旦示威群众有过激行为,触犯法律,政府会毫不犹豫地依法处置,大抓大捕,依法审判。这一点在今年夏季伦敦等地发生的严重骚乱中有充分体现。

  伦敦骚乱源于警方射杀一名被怀疑持枪的黑人青年。起初约300人聚集在伦敦托特纳姆举行抗议示威,之后演变为骚乱。骚乱者焚毁车辆,堵塞交通,破坏沿街建筑,劫掠商店,偷窃财物,并很快扩散到伦敦许多地区和曼彻斯特、利物浦、伯明翰等城市。据英国媒体报道,骚乱导致5人死亡,至少16人受伤,财产损失两亿英镑,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最严重的骚乱事件。

  面对骚乱,英国政府立场强硬。首相府发言人在骚乱发生后即表示,对骚乱事件“完全不能容忍”,暴力“没有任何正当理由”。首相卡梅伦明确表态,会深入调查被射杀青年的死因,但对骚乱要采取“更强硬措施”,“要让骚乱者尝到法律的滋味,无论过多久,都要让他们受到法律惩处”,“任何人一旦被证实违法,法院都有权把他送入监狱”,“虚幻的人权不能成为确认罪犯并对他们进行审判的拦路石”。卡梅伦甚至表示,今后将考虑动用军队来解决问题。伦敦警方为控制局面,在街头部署了1.6万警力。警方高层人士对骚乱者发出警告:“我们有你们的犯罪录像,我们有证据,你们一个都跑不了”。截至10月上旬,警方逮捕了至少2952人,被起诉者至少1774人,317人已被判刑,96人已在服刑,连乘乱偷窃商店一件小电器的人都不放过。英国媒体和公众也多主张对骚乱采取强硬手段。

  在今年10月美国发生的“占领华尔街”抗议运动中,纽约警方对违法行为也是毫不客气。10月1日,纽约大批民众走上布鲁克林大桥举行示威游行。示威者在人行道上行进时,警察未加干预;当示威群众占据行车道以致影响交通时,警方立即行动,当场抓捕700多人。事后有媒体报道说,是警方蓄意诱使示威者走上行车道,造成违法事实,然后实施抓捕。11月15日,纽约市政府开始对“占领华尔街”运动的大本营纽约祖科蒂公园进行清场,驱赶抗议者,逮捕不肯离开的人。纽约市长表示,虽然要保证抗议者拥有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的权利,但保证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是第一位的。

  西方国家处置群体性事件,尽管一些政客和媒体可能会从政治角度作出分析和评论,但政府特别是警方、检方、法庭等负责处理事件的部门,从来不从政治上定性,完全从法律角度看待和处理问题。他们的基本原则是:你可以搞合法、和平的抗议示威(经警方批准,在警方指定的时间、地点,以警方同意的方式),但绝不允许有违法行为,一旦违法必受追究,这和自由、民主、人权等政治理念无关。

  在英国政府处置伦敦骚乱期间,首相卡梅伦专门请来以对违法犯罪“零容忍”著称的“超级警察”——美国纽约前警察局长威廉·布拉顿,助阵伦敦警方应对骚乱。威廉·布拉顿在任时受一种“破窗理论”的启发,对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政策,使一度犯罪猖獗的纽约治安大为好转。由美国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总结的“破窗理论”认为,一扇窗户被打破,如果没有及时修复,将会导致更多的窗户被打破,甚至整栋楼被拆毁。这就是“破窗效应”,与我们中国人常说的“千里堤坝,毁于蚁穴”是一个道理。这次英国伦敦骚乱,警方逮捕近3000人,而且扬言只要找到证据,无论过多久都要让违法者受到法律追究,显示出一种极具震慑力的执法强势,而根本不考虑什么“法不责众”。

  西方国家的群体性抗议示威,不管规模大小,多数都是和平、有序的。近期的“占领华尔街”运动,蔓延至全美以至欧洲一些国家,占领者安营扎寨、盘踞一隅,但总体上平和有序,显示出西方民众的文明素养和法治意识。这种文明素养是哪里来的?主要是在长期的法治环境下养成的,是靠依法管理“管”出来的。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条文多如牛毛,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法条“管”着。就民众日常生活的“自由度”而言,西方国家要比我们国家“差”很多。违法必究是西方社会的铁律,在民众中深入人心。据美国司法部统计数据,至2009年底,全美监狱系统在押犯人达229.2万,平均每10万美国成年人中有743人在监狱服刑,接近1%;加上约493.4万假释犯或保释犯,全美总共有722.6万成年人处于惩戒机构监管之下,占美国成年人的3.1%左右;美国还有约8.7万未成年人被羁押在少年管教场所。美国虽然很少判处死刑,但警察在执法现场直接枪杀的人数,大概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判处死刑的人数都多。美国人的法治观念、守法意识,就是在如此严格的执法标准、如此严厉的法治环境下形成的。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时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和群体性事件多发期。一些群体性事件往往伴随着不同程度的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甚至,近期因房价下跌引发的“退房潮”、“房闹”事件中,闹事者也动辄打人、砸东西,影响十分恶劣。应对群体性事件成效如何,直接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西方国家注重法治、严格执法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当然,我们国家的基本国情、文化传统、社会制度、发展阶段、法治理念等,都与西方国家不同,推进依法治国只能从实际出发稳步前行,处置群体性事件也必须考虑现实情况的复杂性,现阶段要完全做到违法“零容忍”并不容易。但是应该承认,西方国家在现代社会管理方面,在依法治国、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法治权威、增强公众法治意识等方面,确实积累了大量有益的经验,很值得我们学习借鉴。这种学习借鉴,带给我们的只会是进步。(郭纪)

  (责任编辑:刘阳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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