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健全基础性制度优化市场诚信环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5 07:28 来源: 新华08网
新华08网上海12月4日电(记者潘清)12月4日第十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之际,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近年来上证所通过不断健全与优化市场诚信环境相适应的基础性制度,逐步强化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扎实开展法制研究与宣传,确保了市场诚信、规范、有序运行。
在当天上证所召开的市场诚信与法制建设座谈会上,上证所副总经理徐明表示,近年来,上证所持续完善交易所业务规则体系,不断健全与优化市场诚信环境相适应的基础性制度。目前,一个包括基本业务规则、业务实施细则、业务指引、业务通知等不同类型,涵盖证券发行、上市、交易、会员管理各个重要领域的业务规则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各类有效业务规则达250余件。
在业务规则的施行过程中,上证所还通过规则的定期评估和清理机制,不断优化规则体系和内容,更好地服务上证所市场法制和诚信建设的需要。
与此同时,上证所逐步强化了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全力确保市场诚信、规范、有序运行。在上市公司监管方面,在督促上市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依法延伸自律监管职能,围绕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等基础性问题,着力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治理。
在会员公司监管方面,重点加强了对会员证券交易活动、会员客户管理的日常监管;在ETF、融资融券等产品和业务创新过程中,通过鼓励并优先考虑诚信状况较好的会员公司先行先试的方式,逐步探索会员分类监管模式。
在市场监察方面,针对近年来短线操纵手法翻新、并购重组中内幕交易日益活跃的监管形势,在公司管理部和市场监察部之间建立了密切的联动监管机制,将上市公司股价变动纳入监管范围,做到“实时监控、实时询问、及时披露”,通过强化盘中干预和盘后警示,强化特别停牌冷却机制等措施,加强对公司股价异动的监管。2008年以来,上证所已对证券交易中涉嫌违规的101个账户进行了限制交易处理。
徐明表示,为更好地履行交易所的自律管理职能,上证所还着力完善了自律管理权力的运行机制和运行程序,尤其是通过上市审核委员会、纪律处分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的规范化、程序化、透明化运作,显著提高了一线监管的法治化水平和自律监管的权威性。(完)
【责任编辑:范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