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呈贡区征地补偿标准分4等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5 14:21 来源: 商务部网站反映问题:政府贴公告征用呈贡王家营的土地做东盟森林项目,补偿标准每亩8.5万元,存在以下不合理的地方:1.补偿过低,没有按照耕地标准进行补偿;2.村民上访后补偿标准由每亩3.5万变为每亩8.5万;3.没有召开村民大会也没有征询意见就制定补偿方案。
处理答复:经呈贡区人民政府调查,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地应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现新区管委会已就适时调整补偿标准于2011年7月着手研究。待条件成熟,将进一步制定完善符合呈贡区实际的土地补偿标准,并报省、市予以批准。
按照《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呈贡区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即一类区15万元/亩、二类区8.5万元/亩、三类区6.5万元/亩、四类区4.7万元/亩。殷联社区土地主要分布在老昆洛路以东和以西,按政策规定,老昆洛路以西执行一类区15万元/亩、以东执行二类区8.5万元/亩的区片综合地价。同时,按市政府要求,呈贡区还制定了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与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配套实施。
东盟森林属经开区项目,由呈贡区代征项目用地,在整个征地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实施,召开相关会议,宣传征地政策,征求居民意见,制定补偿方案。(罗松丽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