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大地欺诈案蹊跷宣判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6 06:31 来源: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楚天都市报讯 据新华社电曾神秘开庭把媒体拒之门外的云南绿大地欺诈发行案又迎来了蹊跷的判决。*ST大地2日晚间悄然公告称,公司收到了一审判决书,五名被告人全部免受牢狱之苦,公司仅被罚款400万元。
被业界视为A股造假上市标本的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左手倒右手”、伪造票证等手段堂而皇之地登陆资本市场,并在其后几年时间里继续大幅虚增资产和收入欺骗投资者。
经过证监会和公安部门的调查,绿大地欺诈发行案于今年9月6日在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令人不解的是,如此涉及众多投资者利益的造假案件却将媒体等拒之门外。
神秘开庭之后,接着是蹊跷的宣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说,像绿大地这样的重大案件更应该在法院宣判。
各方调查显示,2004年至2007年6月期间,绿大地通过伪造银行票证、采取阴阳合同等方式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虚增利润,共计虚增营业收入2.96亿元。
绿大地欺诈发行手段恶劣,影响极坏,民愤极大。但判决却轻得让人匪夷所思:原董事长和财务总监均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外聘财务顾问庞明星和公司员工赵海丽获刑两年,缓刑三年;公司员工赵海艳获刑一年,缓刑两年。
根据我国刑法,欺诈发行股票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因此,等待绿大地的应该是1731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