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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从重从快处罚美国石油巨头 惩处流程依法自动启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6 13:27 来源: 中国经济网

  

  【编者按】最近,“巴西迅速重罚跨国企业漏油与中国迥异”的消息在网上引起热烈议论,对于经历过今年6月发生的康菲溢油事故、“耿耿于怀”于国内执法部门的缓慢处理及处罚偏轻的中国人来说,“巴西是怎么做到的”成了人们心中最大的问号。经过追踪调查,本报驻巴西记者有了如下发现:对跨国油企惩处决定迅速出台的背后,是联邦警察、监管机构和地方政府的及时介入,媒体舆论的高度关注;而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效监管,更离不开该国环境法律体系赋予检察机构和监管部门惩处的强大权力

  11月21日,巴西环保监管机构宣布对美国石油巨头雪佛龙公司处以2750万美元的罚金,以处罚其在巴西里约州海域的原油泄露事故。而作出该处罚决定时距离泄露事故被发现不到两周。

  “雪佛龙的声明充满欺骗和前后矛盾”

  本月7日,雪佛龙公司发现一处海底钻口附近岩层出现裂痕,但并未十分重视,直到次日接到巴西石油公司电话说该公司位于临近区域的钻井平台发现海面出现油污带,方才感觉大事不妙。

  事发的坎波斯盆地弗拉德区块距离里约州海岸线370公里,出事的钻口距离海平面1200米,由雪佛龙公司负责作业。该钻井在事发前1个月刚开始实施钻探,尚未投入生产。

  10日,雪佛龙在向巴西环境与可再生能源协会(以下简称环境协会)和国家石油、天然气及生物燃料局(以下简称石油局)两家监管机构通报了泄漏情况,之后每天的漏油量监测数据都在不断增加,到了14日,油污带面积已达到163平方公里,向远离海岸的东南方向漂散。此时巴西当地媒体开始对漏油事件的进展进行广泛报道。

  15日,巴西联邦警察局环境署到现场进行了空中勘察,并在次日正式宣布就此展开调查。警方表示,“雪佛龙的声明中充满欺骗和前后矛盾,”现场所见与雪佛龙公司的官方声明大相径庭,雪佛龙有意隐瞒信息、淡化事件的严重性。比如,雪佛龙称截至15日,漏油量在400至650桶之间,但石油局的预计要数倍于这个数字;雪佛龙对外称派出17艘船进行清污作业,但警方称在现场只见到1艘;雪佛龙公司将事故原因归咎为距海底钻口150米处出现一道“天然生成”的地质裂缝,但石油局认为,这条估计约300米长的裂缝的产生同钻井行为有直接关联。

  雪佛龙巴西公司总裁乔治·布克18日首次出来面对记者提问,但在事件严重程度方面和政府给出的数据依旧存在较大差距。20日,雪佛龙表示对此事件承担全部责任,但就联邦警察局说雪佛龙在清污过程中存在向海面喷洒沙子、迫使浮在海面的油污下沉的行为,该公司予以否认。与此同时,雪佛龙表示海底裂缝已基本填补完毕,仍在泄漏的只是极少量的残余,海面油污带逐渐减小,公司共回收清理了38.5万公升石油。

  “巴西不欢迎这样的跨国公司”

  尽管雪佛龙竭力替自己辩护,但巴西两大监管机构还是陆续对雪佛龙做出处罚决定:环境协会的5000万雷亚尔(约合2750万美元)罚单于21日出炉,这是该机构因环境污染依法对企业施以经济处罚的上限;两天后,石油局宣布,在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并且事发地区重新满足各项安全生产要求之前,暂停雪佛龙在当地的钻探作业。同日,布克在联邦众议院举行的听证会上公开就漏油事件向巴西致歉。

  23日,里约州环保局局长卡洛斯·明克接受《国际先驱导报》记者采访时,称此次事故雪佛龙难辞其咎。首先,海底出现裂缝与雪佛龙方面对钻口处油压估计失误有关,因而此次漏油事件本是可以避免的;其次,雪佛龙在事后刻意淡化事件的严重程度,给出的关键数据与巴西警方现场勘查结果明显不符;再次,雪佛龙未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导致此事对环境的破坏程度高于预期。

  明克透露了一个细节:巴西联邦警方在事发后第4天就清污措施询问雪佛龙钻井平台负责人,对方依然无法给出任何回答。明克说:“雪佛龙夸夸其谈但没有实际举动,辜负了巴西对它的信任。”

  事实上,雪佛龙公司受质疑的还不止如此:该公司未能在发现漏油后第一时间停止钻机工作;事发初期拒绝同媒体进行正面接触,仅笼统地对外发布了几份措辞官僚的声明;在发现事情一发不可收拾时被迫召开记者会,却派出了一位只讲英文的负责人,且因为不满媒体尖锐提问而令记者会草草收场。危机公关不力,加剧了该公司留给巴西社会的负面印象。

  “像雪佛龙这样有财力又有技术实力的跨国公司,也必须拥有与之相匹配的责任感,并对项目所在国显示出起码的尊重,”明克说:“但从此次原油泄漏事件的善后处理来看,他们未能做到这一点。巴西不欢迎这样的企业。”

  对雪佛龙公司的处罚才刚开始

  在雪佛龙漏油事件发生后,出镜率最高的监管机构是环境协会和石油局。

  环境协会隶属于巴西环境部,根据《国家环境政策法》的规定,负责该国环境保护政策的落实和监督,能源企业在巴西签订开采合同时,必须满足环境协会的环保要求并提供相关应急预案方能得到审批许可。

  石油局隶属于巴西矿产和能源部,主要负责国内能源政策的执行。石油局负责组织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和开采项目的招标,该机构与雪佛龙等国内外石油企业之间是合同关系,企业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和处理方案,已包含在双方的合同当中。

  随着上述两家机构以及各地政府正在继续研究各自的处罚措施,巴西对雪佛龙公司的惩处可谓才刚刚开始。石油局已经展开行政程序,调查雪佛龙是否有向政府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是否存在生产安全事故处理设备不到位的情况,每一项指控如经查实的罚金均为5000万雷亚尔,相加为1亿雷亚尔。此外,石油局正考虑是否在未来5年内禁止该公司参加巴西国内石油钻探和开采项目的竞标。

  明克透露,里约州政府将会向雪佛龙收取至少1亿雷亚尔的环境损害赔偿金。另外,如果环境协会认定雪佛龙提供了虚假信息,则将追加1000万雷亚尔的处罚。各项处罚相加,雪佛龙公司在巴西将面临至少2.6亿雷亚尔(约合1.45亿美元)的罚金。

  除了经济上的处罚,联邦警察会在11月底对雪佛龙公司负责人进行单独质询,目的是要庖丁解牛般在事故的各个环节理清责任,比如是谁负责钻探环节、又是谁负责危机处置环节的企业内部监督等,分清楚法人责任和自然人责任,然后综合州环保局等机构提供的信息和数据,整理成详尽报告提交给联邦内政部和联邦司法机构,为开启下一步的司法程序做准备。

  惩处流程依法自动启动

  谈及此次漏油事件巴西官方介入调查和处罚的流程时,巴西社会民主党总部法律专家马丁内斯告诉《国际先驱导报》:各主管机构能够在短时间内做出处罚决定,是因为巴西法律做出了相关规定:一旦联邦警察确认违规事实,各机构的惩处流程便立即启动。此外,巴西临近出事海域各州的州政府就环境损害向雪佛龙提出的赔偿要求,也是基于联邦警察认定的违规事实。因此,联邦警察的介入十分关键。

  联邦警察局环境署是在16日对外宣布介入调查,而在此之前调查取证工作已经开始进行。20日雪佛龙巴西公司宣布对漏油事件负全责,这使得责任的认定不存在异议。这些都为快速启动处罚措施提供了便利,于是环境协会的第一笔罚单很快寄出。

  而且,在马丁内斯看来,巴西当地媒体对此事的大规模报道也给当事企业和相关政府机构施加了舆论压力,客观上大大提高了善后处理过程的透明度和效率。巴西最有影响力的几家媒体是从16日开始对漏油事件连篇累牍报道的,事发海域油污带的航拍影像和照片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不间断出现在电视新闻的黄金时段和报纸的头版头条。政府决策、企业表态和各方反应都在媒体上快速汇总,使此事短时间即成为街头巷尾议论的话题。(来源:国际先驱导报)

  (责任编辑:郭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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