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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与企业家不轻言分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6 18:01 来源: 《新领军》杂志

  企业家与投资人不和,就像夫妻俩吵架一样,把狠话都说了出来,甚至要离婚,仔细想想大家结婚不容易,而且都已经有了孩子,孩子就是企业,而且企业每年都在稳定增长,吵架归吵架,冷静下来还是应该回家好好商量

  文/天图创投合伙人 王 岑

  从投资人角度而言,雨荷餐饮集团董事长夏南芙和红石投资公司的刘益江之间存在着沟通障碍,理性上说,投资人进入企业后,企业家有任何重大决定,都应该由董事会来决议,而不是一个人马上拍板。不过,投资人刘益江说话过于理性,完全按照董事会决策流程来否定夏的决策,没有站在夏的角度去想问题(中国很多中小民企有一个通病,认为企业就像自己的孩子,决策就该自己做),刘不应该直接否定夏的做法,而是哄哄夏不要着急,即便决策错了,也不是说了就要去做,毕竟形成一个可执行的法律文本还需要一个过程。

  的确,雨荷餐饮集团在应对突发事件时过于外行,集团缺乏一个专业的危机处理部门。当加盟商闹事时,夏总不应该直接面对,前面应该有总经理或副总来顶挡。毕竟在危机中,董事长作为最高决策者,可能意气用事,尤其是刚下飞机还未吃饭,也疲劳,人比较冲动。其实夏南芙应该在参加发布会前与重要股东开个会议,至少通个电话。

  冲动之下,夏当场拍板收购加盟商,这一决策太仓促,这将严重大幅收紧公司现金流,甚至影响明后年运营资本。收购是件很复杂的商业活动,有的加盟商说前后投了1000多万,那雨荷是不是要拿1000万来收购,7家店是不是得7000万。理论上说,重大投资需要董事会来讨论,副总得算好账目。

  当然,即使决策错了,也不是没有机会挽回,毕竟还未打钱,重新开董事会商讨一下,如何把话给圆回来,类似危机我们也曾碰到过,一个人决策风险很大,人毕竟感性,要相信团队智慧。如果不收购,雨荷应该给加盟商更多有价值的附加服务,第一定期培训,第二督导,第三制定完善的加盟商手册进行引导,第四在品牌推广上帮助加盟商,第五,教授客户怎样销售。道歉时,企业家可以冲在前面,争取把加盟商留下。如果非要收购,CFO、运营总监以及副总应深度评估这7家加盟商,看看当初加盟协议怎么签的,毕竟最后还是要算清楚账目,来决定应不应该收,以什么价格来收,一切都要公事公办,严格按照法律财务体系来向前推进,而不是聊聊天喝喝茶就能办喽。

  企业家与投资人不和,就像夫妻俩吵架一样,把狠话都说了出来,甚至要离婚,仔细想想大家结婚不容易,而且都已经有了孩子,孩子就是企业,而且企业每年都在稳定增长,吵架归吵架,冷静下来还是应该回家好好商量,因为企业不仅仅是红石和夏总的,还有数千名员工,他们未来怎么生活。结婚有婚姻法,公司有公司法,大家要在法律范畴内进行妥协和磨合。

  在投资人平衡与与企业家关系上,我认为要做到三点:第一,多沟通,定期每周见面,或电话,彼此更了解对方性格,沟通效率会能提高;第二,既然投,就是一家人,荣辱与共,不是说当企业出问题了,投资人就要走,既然投了,背后的逻辑是非常认可创业团队,商业总在变化要理解,就像结婚,不能因为老婆突然病了,就要离婚;第三,投完后,要对企业短板给予帮助,不要完全期望企业家来做,尤其是企业战略,局外人清,投资人看过很多成功企业,知道好企业在往大的方向发展时,要专注,有所为有所不为。(本刊记者根据采访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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