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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账面收益4878万美元晶科能源靠耍“财技”盈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7 00:56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王佑

  在美上市的多家光伏企业,今年第三季度业绩惨不忍睹,大额亏损的比比皆是,而晶科能源(JKS.NYSE)是其中为数不多、表现上佳的光伏企业。

  不过,近日《第一财经日报》也发现,生产硅片及光伏组件的晶科能源之所以盈利,与其运用的财务手段有关。公司将可转债计作了“公允价值收益”,实际上第三季度该公司的业绩也并不好,净利润应算亏损。

  晶科能源为何盈利?

  晶科能源称,第三季度公司的营收为2.79亿美元,同比上涨了24%,净利润1070万美元,比去年同期下滑了73.8%。而今年7月到9月,尚德电力(STP.NYSE)、赛维LDK(LDK.NYSE)、中电光伏(CSUN. NASDAQ)、天合光能(TSL. NYSE)、阿特斯太阳能(CSIQ. NASDAQ)等企业,分别报出了1.164亿美元、1.145亿美元、3130万美元、3150万美元和4390万美元的亏损。

  本报在晶科能源的财报中看到,公司三季度的毛利润为1035万美元。此外,公司在运营支出上,其实还有包括“销售和市场”的开销1159.2万美元、行政等开销2887万美元,研发费用也用掉了82.1万美元,照理说公司的运营成本还是比较高的,净利润应是亏损的。记者也看到,公司的实际运营利润是-4128.3万美元。

  那么,是什么使得晶科能源的净利润变为“1070万美元”呢?记者注意到,有一笔“可转债”的公允价值变动,是扭转业绩的关键性因素。晶科能源在今年第三季度出现了4878万美元的可转债收益,为企业业绩添色不少。

  “可转债”的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上市公司可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

  有相关报道称,今年6月晶科能源发行了总额为1.25亿美元的可转债,到期日为2016年。

  可转债收益能否计入报表存争议

  尽管“可转债”是可以作为企业利得计入到公司的总利润,但实际操作中,其能否算为收益,在业内是存在争议的。

  晶科能源称,公司之所以把4000多万美元的可转债计入到账面,并且算作是一种收益,原因是其发生了公允价值的变化,即从亏损变为了盈利。

  一位光伏产业的资深财务分析人士向记者表示,可转债是否有收益,有很多种解释。业内比较认可的解释是:比如说可转债的买卖双方,约定在一个价格上进行债转股。假设卖方在低于该股价时向买方赎回(再度买回债券),等于是卖方赚钱了。

  他解释说:“打个比方,卖方向买方借了100元,而到还钱时(即赎回)只要向买方还50元甚至更低,那么卖方算是盈利了。这种情况下,可转债是可以算作收益的。但最好是卖方确实已赎回了这笔可转债,再进行最终的财务确认。”

  但卖方是否可以赎回也需要具备几个条件:第一,确实卖方有足够的现金来赎回;第二,买方愿意被赎回。如果这些条件都不具备,把可转债记录为“收益”只是一种“虚拟收益”。

  一位就职于纽交所某光伏上市企业的财务人士也向本报表示,他不清楚为何晶科能源要把总计4878万美元的可转债收益计入财务报表,因为这种账面收益在每个季度都有可能随着股价忽高忽低、忽正忽负。而且,数年后若该债券到期时,其实上市公司还是要向买方偿付利息和还本的,还是要有资金支出的。

  值得注意的是,晶科能源掌门李仙德的哥哥——李仙寿所把持的昱辉阳光(SOL.NYSE,另一家光伏硅片企业)同样在三季度也有一笔可转债收益计入到了利润中,总额大约是2015.3万美元。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与晶科能源不同,昱辉阳光是自己掏了真金白银,把可转债从买方那里又重新赎回了,因此公司才将这笔费用确认为一种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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