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对华耐热玻璃器具征收反倾销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8 16:05 来源: 商务部网站印度海关11月23日发布公告,裁定对原产于中国和阿联酋的耐热玻璃器具(Opal Glassware )征收从价反倾销税(CIF价格为基础)。征税期为5年( 至2016年8月8日止)。
其中,中国温州汇顺达工贸有限公司税率为41.61%,其他中国企业税率为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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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海关11月23日发布公告,裁定对原产于中国和阿联酋的耐热玻璃器具(Opal Glassware )征收从价反倾销税(CIF价格为基础)。征税期为5年( 至2016年8月8日止)。
其中,中国温州汇顺达工贸有限公司税率为41.61%,其他中国企业税率为1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