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劳动关系重在机制建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2 05:22 来源: 经济日报劳动关系是企业员工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与企业结成的社会经济关系。针对企业劳动关系出现的一些不和谐问题,近年来各级政府及企业采取了许多措施加以应对,取得了明显成效。然而,在我国社会转型不断推进、社会发展逐渐进入矛盾多发期的新形势下,要从根本上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不仅要着眼于短期措施,还要从构建长效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一、推进员工与企业的有效融合。个人与企业在共同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矛盾或冲突。对于管理者来说,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个人与组织的有效融合,以实现个人与企业的“双赢”。从企业与员工角度看,个人与企业的有效融合既有利于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从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同时也能使员工身心愉悦地投入工作,减少或避免工作中消极怠工行为的发生,促进员工个人发展,提高企业经营绩效。员工与企业有效融合达成“双赢”格局,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和重要条件。要推动员工个人与企业的有效融合,一要提高工作满意度。研究表明,工作满意度不但是工作倦怠的前因变量,同时也是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程度的重要因素,如果员工对工作的满意度低,那么必然给员工的工作情绪和心理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员工与企业的和谐关系。二要加强观念引导。员工常会因个人目标不能实现或各种阻碍个人目标实现行为的增多而引发低自尊和自我效能感低下等人格特征,而这无疑也会给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带来负面影响。因此,要切实加强员工的心理辅导,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对待工作、个人成就,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帮助员工正确确立个人目标;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和交流,及时掌握其心理动态,帮助员工培养健康的心理,采取措施努力帮助员工全面发展。
二、推进员工体面劳动的实现。近年来,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已经成为政府和企业共同面临的课题。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是以人为本的要求,是时代精神的体现,具有道德合理性,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在企业中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健全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重要方面。一是推行柔性管理,即推行以人为本的经营和管理理念,尊重和关心员工,依靠权利平等、民主管理而非命令式、强制性的方式管理员工,既满足其物质利益需求,也满足其精神层面的需求。二是企业视员工为“伙伴”,而不再把员工看作“对手”、“伙计”。从企业资源角度看,员工既是企业重要的人力资源,同时也是企业重要的人力资本。因此,企业管理者要转变观念,视员工为共同创造财富的“伙伴”,充分保护员工在工作中的各项权利,构建员工参与决策和管理、合作共赢的管理机制和文化氛围。三是大力倡导和推行集体协商。集体协商既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工资决定、劳动关系管理,以及解决企业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也是实行参与式管理、使员工各种权利得到尊重和保护的重要机制。要实现员工的体面劳动,必须大力倡导和推行集体协商制度,包括要建立和完善集体协商规则、明确集体协商的内容、培育集体协商的主体等。
三、构建激励相容的激励机制。激励相容作为一种制度安排,能使员工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正好与企业实现集体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相吻合。在企业中如果能够形成激励相容的格局,那么就可以有效地解决通常存在的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相冲突或相矛盾的问题,员工也就能在为个人目标实现而努力的过程中为企业多做贡献,而这正是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题中应有之义。激励相容机制的构建是动态的、相互的过程,需要个人与企业共同的努力,而该过程的实现主要涉及工作本身、工作环境及激励制度3个方面。一要做好个人与工作的合理匹配。要根据员工特点安排合适、员工喜欢及富有挑战性的工作,以增强工作满意度。二要改善工作环境。在组织氛围方面,要为员工创造相对灵活和自由的工作环境,实行人性化管理,或通过提高员工的组织公平感,让员工心情舒畅地为企业工作,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三要完善激励制度。员工的激励制度应包括薪酬体系和职业发展路径两方面。企业必须顺应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及劳动工资进入上涨周期的新形势,不断提高员工的薪酬待遇,健全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政策。此外,根据员工既有谋取更高物质收入,还有谋“职”求“位”的需求特点,必须为员工提供多渠道的职业发展路径,使员工在取得物质收入的同时能实现个人发展。
四、构建长期合约关系。合约关系既包括企业与员工基于正式的书面合同形成的合同关系,也包括基于企业与员工之间达成的隐含的、非明文规定的隐性合约形成的合同关系。长期合约关系体现雇佣双方着眼于各自的长期利益,相互信任及合作,实现持续合作的博弈。长期合约关系有利于减少无效的员工流动,降低劳动力转换成本,有利于增加专用人力资本蓄积,有利于培养和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长期合约关系还有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能够促进员工与企业达成长期的劳动服务交易,而员工长期在一家企业工作,无疑有利于促进员工与企业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一般来说,要构建企业与员工的长期合约关系,一方面,企业要积极按规定与员工签订并严格履行长期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明确企业与员工各自权利与义务,从而为建立稳定劳动关系奠定制度基础;另一方面,根据近些年比较流行的隐性合约理论,企业应通过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及提供相对稳定的薪酬等方法与员工建立被双方所默认并遵守、具有共同愿景的隐性合约,使员工自觉地与企业融为一体,进而使员工与企业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共赢关系。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