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黑化重组又陷不确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9 08:10 来源: 新华08网
⊙记者 阮晓琴 ○编辑 裘海亮
ST黑化重大资产重组在外部行政审批环节一直未取得突破性进展,使重组进程受到影响,如果12月31日前仍然完不成行政审批,公司将再次面临资产重组延期问题,甚至可能夭折。
ST 黑化今天公告,12月12日,公司收到厦门翔鹭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和翔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复函,内容如下:本次交易涉及的商务部关于战略投资者的审批、商务 部关于经营者集中的核查、福建省环保厅的环保核查意见、翔鹭石化年产90万吨PTA技改项目(技改至150万吨/年)的立项确认等外部审批,一直都在积极 推进,但鉴于所涉及的审批单位较多,审批流程时间较长,目前上述四项审批均在进行过程中,尚未取得最终审批结果。翔鹭将就审批进展情况在2011年12月 31日前就相关协议是否续签函告贵司。
如果12月31日前仍然完不成行政审批,ST黑化将第二次面临重大资产重组延期问题。上一次即10月21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各交易方已经签署了资产重组的补充协议,约定重大资产重组各项约定终止时限共同延期至2011年12月31日。
2010 年12月31日,ST黑化公布重组方案。重组将以“资产置换+股份转让+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实现翔鹭石化的借壳上市,实现资产重组后,ST黑化主业将由 原先的炼焦和煤化工变为PTA产品的生产销售。2011年6月16日,中国证监会就对重组提出初步意见,要求补正外部行政许可的材料,时隔将近6月,外部 行政审批仍然没有进展。
从最近公告来看,三项行政审批被“卡壳”:一、商务部的反垄断审查;二、环保核查意见;三、从90万吨提升至150万吨的技改立项审查。
《反 垄断法》关于“经营者集中”规定,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自收到经营者提交的符合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30日内,对申报的经营者集中进行初步审查,作 出是否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决定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9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有特定情形的,可延长最多60 日。这样前前后后六个月。
从中国证监会要求补正材料的6月份至今已过去5个月,从时间上来说,商务部的反垄断也到了最后时限了。
据 规定,审查经营者集中,需要看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市场集中度、对市场控制力、对技术及消费者的影响各个方面。从规模上看,若实现技改,ST黑化本次拟重组 的翔鹭石化年产150万吨PTA,加之其全资子公司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PTA,两者合计年产300万吨PTA,在行业内规模靠前。 PTA是化纤行业的上游,战略地位较为重要。
翔鹭石化系台商投资企业。重组后,翔鹭化纤及其一致行动人Xianglu BVI、Kingland BVI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3.56亿股股份,占总股本75.24%。
至 于环保审核,重组草案中曾提及,翔鹭石化150万吨PTA在2005年获国家环保总局批复。翔鹭漳州150万吨项目获国家环境环保部批复。立项审核方面,据重组草案,翔鹭石化年产150万吨PTA在2006年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翔鹭漳州150万吨PTA获国家发改委批复。
ST黑化公布重组预案后,股价最多曾涨2倍,但今年以来一路下调,目前为5.95元/股,向4.74元/股的重组增发价格靠近。
【责任编辑:张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