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树清:六个方面推进公司治理监管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0 08:08 来源: 金融时报王璐 钱进
本报讯 记者王璐钱进报道“中国企业的公司治理已经取得历史性成就。公司治理是提升效率、防范风险最基本、最主要的防线。市场约束、政府监管、中介和媒体的监督都很有成效,但在防范风险上,公司治理是第一道防线,也是最后一道防线。”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12月19日在上海出席由上交所主办的“第十届中国公司治理论坛”时表示。
在肯定公司治理成就的同时,郭树清认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仍然面临艰巨的任务。例如,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干预较多,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之间缺乏真实有效的权力制衡等。“促进、完善公司治理最紧要的是去行政化,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并探索长期激励机制和员工持股计划。”
从监管的角度,郭树清表示要从六个方面加强公司治理改革:
第一,加强对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管的监管和问责,加大对不当行为的惩处力度,促进上市公司形成规范运作的内在机制。要鼓励引导股东自治、公司自治,将公司治理规范逐步从外部压力转变为内生需要。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相关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自2012年1月1日起,这项工作由试点扩大到主板的上市公司,并将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择机实行。
第二,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切实贯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原则,增强信息披露内容的针对性,逐步形成不同行业、不同类别上市公司的差异化披露。要增强信息披露形式的灵活性,借助网络技术更有效地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进一步加强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对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查处,并积极推动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司法保护制度建设。
第四,大力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完善退市制度。推进市场化的并购重组,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核效率与透明度。同时,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
第五,充分发挥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审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组织在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中的作用。中介机构要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形成对公司治理的专业约束。
第六,加强与国资委等相关部委的合作,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体系的作用,提升上市公司监管的效率。加强与经合组织等国际机构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成熟市场在公司治理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为我国企业走向世界创造更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