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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或可无偿收回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2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记者陆昀21日北京报道】

  根据国土资源部起草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协商未能就处置方式达成一致的,土地闲置满1年的,经批准后可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闲置满两年的,经准后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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