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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公布PM2.5监测发布时间表 北京明年监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2 06:4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本报讯(记者王硕)明年,京津冀和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将开展PM2.5和臭氧监测。昨天,在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大会上,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公布了PM2.5和臭氧监测时间表,PM2.5监测全国将分“四步走”。

  周生贤把讲话的重点放在了公众关注的空气质量上。他说,环保部门必须避免监测数据和群众感受“两张皮”问题的出现,不能让人民群众遭受污染之害,而监测数据自说自话。

  目前,《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已结束,明年元旦后有望出台,新标准中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监测指标。

  在PM2.5、臭氧纳入监测的实施时间方面,周生贤昨天给出了分步实施的“四步走”。他表示,2012年,将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PM2.5和臭氧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而2016年则是新标准在全国实施的关门期限,届时全国各地都要按照该标准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向社会发布监测结果。

  周生贤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大气联防联控机制,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为重点,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此外,还将建立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预报系统,实现风险信息研判和预警功能。在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时,及时启动应急机制,指导群众合理安排出行和生活。

  北京市环保局局长陈添在会后表示,将按照环保部部署积极实施。此前,市环保局曾表示,已经开始进行设备采购、人员培训等工作。

  >>减排任务

  氮氧化物排放零增长

  据介绍,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继续下降,预计全年下降比例为2%左右,超过减排1.5%的目标。但是“十二五”新增的两项指标,氨氮排放量仅下降0.9%,氮氧化物排放量反而上升7.2%。

  周生贤表示,预计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指标今年均完不成分别减少1.5%的目标,特别是氮氧化物排放量不降反升,为今后4年的减排工作带来巨大挑战。

  会上,周生贤还公布了环保部确定的明年的减排任务:与2011年相比,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减少2%,氨氮排放量减少1.5%,氮氧化物排放量为零增长。

  对话·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副司长朱建平

  PM2.5数据将实时发布让公众监督

  记者:PM2.5的监测数据会及时对外发布吗?

  朱建平:我们正在计划,一旦新的污染指标(PM2.5和臭氧)开始监测,并形成常规监测能力后,会要求所有城市都要实时发布每个点、每小时的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记者:明年起在京津冀等重点区域监测PM2.5和臭氧,实施起来有难度吗?

  朱建平:从技术上说,没什么难度,PM2.5是PM10里的一部分,监测原理和PM10没差别。而且监测点位也是在测PM10的点位上同时开展,不需要重新布点。我们在“十二五”前已经对布点做了调整,只要在原来测PM10的点上再增加一套监测PM2.5的设备即可,不需要另外选点,臭氧的监测每个城市设两个点就可以。

  记者:还有哪些准备工作要做?

  朱建平:现在需要做的是选择一个PM2.5的测定方法。从专业角度来说,有三种方法,一个是震荡天平法,一个是β射线法,还有一个是光谱法。这三种方法都可以用来测颗粒物的浓度,并且都是国际上认可的。其中,震荡天平法和β射线法,我们国家在监测PM10时两种方法都在用。目前,我们正在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三种方法进行比对。

  记者:目前实施监测的难点在哪里?

  朱建平:最大的问题是资金筹措问题。现在的时机不合适,因为2012年的预算已经基本做完,需要追加预算,但各地能掌握的资金有限。现在一套PM2.5的监测设备,最贵的38万元一套,便宜的8万一套。初步估算,338个地级以上城市的总投入要20多亿元。这些钱主要用于PM2.5、臭氧、一氧化碳3种监测设备的采购。

  记者:公众反映监测数据和直观感受有很大差距,这是为什么?

  朱建平:这和监测的指标有关,因为缺少对一些指标的监测,所以评价就是不全面的。空气里有很多种污染物,监测所有污染物当然是最好的,但实际上做不到,只能选择对公众危害比较大、在空气里分布比较多的污染物进行监测。

  记者:环保部曾披露,个别地方出现环境质量数据造假的情况,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朱建平:地方政府要对当地的环境质量负责,但是环境质量的改善确实需要一个过程,而且需要大量投入。受不正确的政绩观驱使,个别地方一些主政者,不是把精力放在改善环境质量上,而是放在改善环境数据上,这种个别情况是存在的,但只是少数。

  本报记者王硕

  >>PM2.5监测“四步走”

  2012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直辖市、省会城市

  2013年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

  2015年所有地级以上城市

  2016年全国范围实施

  (责任编辑:王慧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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