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开展医院优质护理服务验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2 08:45 来源: 商务部网站云南将开展医院优质护理服务验收
改善护士待遇,才能留住人才。(资料图) 周明佳 摄
评优后护理费将大幅提高
根据各地、各医疗机构上报的数据显示,全省所有三级医院均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二级医院达到30%以上,有的医院达到100%。近期,我省将对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的所有病区(房)进行验收。评优后的护理病区护理收费标准将大幅提高,省卫生厅要求护理费须主要用于改善护士待遇。
每个护士只能管8个病人
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省卫生厅起草制定了《云南省三级医院优质护理病区(房)验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其中,明确要求申报病区(房)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要大于或等于0.4:1、每名责任护士分管病人平均不超过8个、护士收入较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之前明显增加等为基本标准,不得擅自降低。
各州、市卫生局对验收合格单位(病房、病区)名单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验收的医疗机构要强化监管,积极应对一个单位执行两种护理收费标准的局面,采取多种方式,主动向就医患者说明情况。同时要主动向住院患者说明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投诉方式等;相关护理服务内容、承诺要在病区(房)醒目位置张贴,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尊重就医患者知情权。
评优后护士收入要明显增加
2011年8月,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印发《关于住院诊查费等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大幅提高省、州(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的优质护理病区护理收费标准。
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大幅提高优质护理病区(房)的护理收费标准,是体现护理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在我省深入开展的重大政策调整。获准提高优质护理收费标准的医疗机构要将护理收费主要用于改善护士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充实临床一线护士、以确保护理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