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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谋求政府采购新跨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2 23:03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编者按:安徽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于日前召开,会议总结了该省“十一五”以来政府采购工作成效,并对今后政府采购重点工作做出了部署。本报特刊发有关报道,以飨读者。

  ———访安徽省财政厅副厅长王林建

  本报记者 袁瑞娟 戎素梅

  以非常之策行跨越之举,以非常之为强跨越之势,以非常之力求跨越之效。“十一五”期间,中部省份安徽省积极做大采购规模“蛋糕”,并在制度建设、创新监管和规范采购上不断实现突破。全省采购规模由2005年的74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412亿元,连跨4个百亿元台阶,年均增速达到40.9%。这一连串闪耀的数字为安徽省“十一五”的政府采购工作画上了一个圆满句号。

  回首“十一五”,安徽省采购规模大幅增长的源泉是什么?支撑其不断创新发展的动力又是什么?“十二五”,安徽又将会有哪些大谋划、大手笔?围绕这些问题,安徽省财政厅主管政府采购工作的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王林建于日前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十一五”完美收官

  《中国政府采购报》:王厅长,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请您介绍一下“十一五”期间安徽省在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方面取得了哪些突破性进展?

  王林建:感谢《中国政府采购报》对安徽省政府采购工作的关注。“十一五”时期,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把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作为工作的重要目标,采取多种措施,取得突破性进展。“十一五”期间,我省政府采购规模每年上一个台阶,2006年突破90亿元,2007年突破100亿元,2008年突破200亿元,2009年突破300亿元,2010年突破400亿元,达到412.11亿元。采购规模连跨4个百亿元台阶,年均增速达40.9%。其中,2010年,全省采购规模占当年GDP的3.36%,占财政支出的16%。这与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分不开,与制度保障分不开,更与近几年实施的科学化精细化采购分不开。

  采购规模增长的同时,资金使用效益也在大幅度提高,“十一五”时期全省累计节约财政资金319亿元,平均节约率达20.1%。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的格局进一步巩固,全省公开招标采购金额占采购总规模的比例由72.2%提高到84.2%。同时,工程类采购正逐步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十一五”期间,全省工程类采购累计达到894亿,占采购总规模的70%。

  《中国政府采购报》:在民生类政府采购项目方面,安徽采取了许多实际行动,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请您谈谈这方面的工作。

  王林建:确实如此,日益增多的民生采购项目成为我省采购规模不断增长的亮点。与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相适应,我省将一些公益性强、关系民生的支出项目正逐步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比如,安徽连续11年组织实施政法系统装备集中采购,累计采购规模超过26亿元,为改善安徽政法系统办公、办案装备,提高基层政法部门办事办案效率起到积极作用;连续5年组织实施小麦良种补贴集中采购,累计采购金额达38亿元,为我省小麦单产连续5年创历史新高打下了基础,把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连续4年组织实施农家书屋集中采购,累计采购金额达2.7亿元,不仅为百姓送去了知识与技能,也为确保2012年实现全省18952个行政村农家书屋全覆盖奠定了良好基础。

   强化制度建设 创新监管方式

  《中国政府采购报》:无规矩不成方圆,近年来,制度体系建设使全省政府采购工作步入了快车道,请您为我们详细解读一下。 

  王林建:在实施政府采购10多年的发展进程中,安徽省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法规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十一五”期间,结合我省实际不断完善相关规范办法,先后出台《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办法》、《安徽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各市、县也加快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步伐。目前初步建立了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此外,我省还将出台《安徽省政府采购特邀监察员工作暂行办法》、《安徽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考核细则》、《安徽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办法》、《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安徽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建设推广方案》7大规范性文件,真正以制度做保障护航政府采购工作。

  《中国政府采购报》:除了完善制度保障外,安徽省还采取了哪些举措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

  王林建:为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有序,全面提升依法采购意识,我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创新,大力推进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力促监管运行机制日臻完善,使源头防腐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具体做法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强化采购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省级实行部门预算与政府采购预算同时编制、同时批复。建立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定期通报制度、项目催办制度,促进省直各部门、单位合理均衡地安排预算执行工作,避免预算执行前松后紧的现象。各市、县财政部门也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二是实行政务公开,加强信息透明度建设。通过建设安徽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有关政府采购法规制度、采购项目公告信息、投诉及处罚决定、集中采购目录、代理机构名单等。2010年全省共发布采购各类信息公告2.2万多条。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确保采购项目规范操作。全省各地相继建立了政府采购特邀监察员制度;省级及部分市积极探索政府采购公证制度。

  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府采购检查工作,公开通报检查结果。

  五是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完善投诉处理操作规程,依法依规处理质疑与投诉,政府采购法律救济机制业已形成。

  把握两条主线 谋求新跨越

  《中国政府采购报》:经过10多年的发展,安徽省政府采购工作应该说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作为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省级财政部门领导,您对“十二五”期间全省政府采购工作有着怎样的规划和期望?

  王林建: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的推动下,目前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由初创阶段进入全面发展阶段。当前,面对“十二五”的新形势、新任务,我觉得很有必要在总结10多年改革创新的基础上,分析当前的国际国内环境,厘清下一步工作思路。

  大体来说,“十二五”期间,安徽省政府采购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省“十二五”改革发展目标,加强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下一步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围绕一个中心,把握两条主线,突出3个重点。就是围绕“十二五”时期财政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握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能和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两条主线;突出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3个重点。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不断实现新的突破:在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上要有新突破,实现用制度管采、用制度管人,确保各项采购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政府采购预算体系建设上要有新突破,力争“十二五”时期,所有市县实现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全覆盖。在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上要有新突破,要逐步将工程类采购全面纳入政府采购执行监管范围。继续推动服务类采购占比明显提升。适应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的变化,继续做好社会关注和涉及民生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力争“十二五”时期全省政府采购规模年均增长20%,到2015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达到1000亿元。

  此外,“十二五”时期我省还要在政府采购监管体系建设、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政府采购队伍建设以及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方面均有新突破,同时,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德才教育,推动政采行业自律机制建设,积极打造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努力开创安徽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实现全省政府采购的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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