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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 关于再次举行公开竞争性报价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3 03:12 来源: 经济日报

  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圳中行”)委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我办”)拟以公开竞争性出售方式处置深圳地区的金融不良资产(“本交易”)。我办已于2010年8月9日在《经济日报》发布了招商公告,于2010年8月23日在《深圳商报》发布了处置公告,并已于2010年10月13日举行了公开竞争性报价会。

  现根据深圳中行的委托,我办决定再次举行公开竞争性报价会。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等详情,请阅读刊载于网站www.coamc.com.cn上的交易公开竞争性出售邀请函全文。

  本次资产处置采取公开竞价方式。欲参加本次公开竞价资产转让的交易对象,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投资人不得为下列人员: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本次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等关联人。

  任何对本资产处置项目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深圳中行或我办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755-82215560

  监督管理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本次处置将遵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深圳中行关于处置该资产的批复。我办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详见公告。

  本次处置公告后,经深圳中行批复,我办将及时组织公开竞价活动。

  本交易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755-82215746 传真:0755-82215582

  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2016号南方证券大厦

  A座18楼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

  201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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