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被国务院列为西南五省区首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7 08:06 来源: 商务部网站![MSN财经](http://stimgcn1.s-msn.com/portal/health/content_v2/buffer.jpg)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高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水平,国务院会议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富宁县被国务院列为西南五省区首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试点工作将于2012年春季学期正式启动,补助标准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富宁县按照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以及《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成立了富宁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周密部署,召开富宁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启动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统筹安排,制定出《富宁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实施方案》。到2012年,全县264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64733人,其中小学44986人,初中19747人。将全部享受由中央财政拨付的营养改善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同时,国家还将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小学生每年750元、初中生每年1000 元的标准上每生每天提高1元,加上3元营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在校期间(按每年200天计算)每天将能享受小学生7.75元,初中生9元的补助。营养改善计划的全面实施,促进了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健康成长及全面发展,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提供了生活保障。(富宁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