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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女警为什么能“带薪潜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8 04:21 来源: 深圳商报

  □秦 耕

  河南周口“六警察杀人案”在7年后的2011年11月,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海宁再度落网,也再度以“怀孕”为由取保候审;长期关注此案的一名记者爆料:王海宁其实一直是“带薪潜逃”,此次怀孕是造假。

  2004年9月20日,周口市民李胜利被6名警察暴殴后,从四楼扔下……当时的周口市公安局局长曾说“如属实,整个地球都将震动”,而七一路派出所这6名警察没有让局长失望。案件起底后,全国舆论哗然,除王海宁外的其他五人,一名被判死刑,其余被判重刑。王海宁,这名参与暴殴李胜利的警花,还演绎了“取保候审→潜逃→落网→取保候审→延期开庭”等一系列好戏。

  此案后来被评为全国“反渎职犯罪十佳案例”,但当年主持查办此案的周口市检察院反渎职局副局长王万春却很难轻松。他一接手此案就连遭“刑讯逼供”谣言、家属谩骂、“跳楼”威胁,分别关押在三处的犯罪嫌疑人集体翻供,甚至所驾车辆连遭撞击……其实质不出“魔道之争”范畴,但似乎又为本案的诸多怪相加了注解。

  王海宁在此案中的表现超乎想象。一是作为女性,本该以温婉柔和冲淡男警们的粗犷豪放,拉近警民关系,且案发时她刚做母亲,应有母性慈光,而她竟和男同事一起对与法院书记员的姐姐有过口角的李胜利大打出手,成为杀人协从;二是她在第一次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情况下成功潜逃;三是警方对通缉未果的解释竟是“有时人手不够,有时找不到”,但死者的姐姐却能发现其踪迹;四是她被“清网”,再度落网仅20余天就以“怀孕”理由取保,而其夫则对单位领导说“妻子怀孕是假的”;五是王海宁主动约谈死者姐姐,要求放她一马,两人谈崩不久,死者姐姐就接到法院“本案开庭延至12月28日”的通知,其理由也十分勉强:法警被中院调用。

  至于王海宁是否仍在领工资,七一路派出所办公室王主任说“可能没有”,但具体情况得问财务科王科长,而王科长的电话一直关机。问题像是没有着落,但作为派出所的办公室主任,难道真不知道本所有多少人领饷?他“可能”一词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如果凭空追问,可能很无厘头,但有前述5个怪相,追问王主任口中的“可能”就显得十分必要。如果王海宁“带薪潜逃”事实成立,她为什么能在监视居住的情况下脱逃,为什么警方通缉久无实效等一系列原因就有了解释的基础,其实质是资助逃犯。有关部门真有借此机会严格审查涉事部门,肃清问题、纯净队伍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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