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改一瞥 资源税改革一石二鸟:增收减排共推可持续发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31 00:29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每经记者 彭斐 杨柳晗 发自北京
我国资源税改革全面启动。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资源税暂行条例》)正式施行,资源税改革在石油、天然气领域率先展开。
分析人士表示,资源税属于一种地方性税收,我国油、气资源相对集中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实行从价计征有利于提高地方财政收入,拉动中西部经济发展。此外,资源税改革还将大力推动中国的节能减排。
地方政府得益资源税快速增长
11月1日,计征方式从“量”到“价”的改变,正式开启了资源税这块“蛋糕”的重新分配。修订后的《资源税暂行条例》于全国展开,按照安排,石油和天然气领域成为资源税改革率先开展领域。
根据修订后的《资源税暂行条例》,油气税率从西部资源税试点时的5%改为5%~10%,这次改革暂按5%的税率征收。以2010年中国原油产量约2亿吨计算,按2005年财政部公布的石油税率为14元~30元/吨计算,资源税总额约为44亿元/年。
资源税改革的铺开,对于西部能源大省无疑是一次增收的开始。去年6月1日,我国率先在新疆实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当年12月又将新疆资源税改革方案扩大到内蒙古、陕西、甘肃等12个省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税局统计,改革一年来,新疆共新增税收35.78亿元。
据陕西省发改委公开披露的信息显示,陕西省从今年起对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1~5月全省资源税收入完成19.66亿元,同比增长1.21倍。其中因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增收9.82亿元。
陕西当地地税官员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随着资源税改革在地市的逐步展开,资源税税收保持了快速增长。就全国而言,资源税改革涉及到数百亿元资金重新分配,其必将牵一发而动全身。
谁污染谁付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资源税改革主要还是为了将开采资源的外部效应内部化,定额征收已经不能反映资源价格的变化,而为了促进资源的节约开发,从价计征也有一定的合理性。”
以稀缺资源焦煤和稀土为例,此次修订将焦煤和稀土矿分别在煤炭资源和有色金属原矿资源中单列,相应提高了这两种重要稀缺资源的税额标准。所有煤炭的税额幅度原定为0.3元~5元/吨,修订后将焦煤单列为8元~20元/吨,稀土的税率由原来的0.4元~30元/吨提高到0.4元~60元/吨。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能源在生产、运输和消费各阶段会不同程度地损害环境,而环境费用由公众承担。政府可以通过征收资源税,增加资源性生产企业的成本,提高开采利用效率,还可以将税入用于环境保护,以及进行必须的能源补贴。”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于2011年初曾表示“要深入研究‘谁污染、谁付费’机制,加快推进资源税费改革,健全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环保设施建设和污染治理,形成环境保护的有利氛围和强大动力。”
此外,倪红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最初的资源税是为了解决资源产品的高额利润问题,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资源税正在逐渐地向绿色税种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