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实施清除核污染特别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2 00:00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据新华社报道
日本201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放射性物质污染应对特别措施法》,以推动清理因福岛第一核电站辐射泄漏事故而污染的建筑、土壤和废弃物。
依据这部去污法,日本中央政府将负责福岛第一核电站周边“无人区”、即核事故警戒区和福岛县计划疏散区的去污和废弃物处理作业。
岩手、宫城、福岛、茨城等8个县总共102个市、町、村年累计辐射量超过1毫希沃特这一国家安全标准,被列为“污染状况重点调查地区”,政府将分别制订去污方案,所需费用由国家财政支付。
为推动辐射污染重灾区福岛县的去污作业,日本环境省定于1月1日在县首府福岛市设立“福岛环境再生事务所”,工作人员大约60人。日本政府计划1月底开始先清理警戒区的道路和自来水等基础设施,3月底开始全面去污。
在“污染状况重点调查地区”,政府人员将调查辐射水平后集中选定需要去污的地点,争取2013年8月底前使当地成年人承受的年辐射量减少50%,儿童减少60%。
根据新法律,放射性铯活度超过每千克8000贝克勒尔的已焚烧垃圾和污泥属“指定废弃物”,将由日本政府处理。中央政府需要在受污染地区寻找合适地点,建造临时存放设施容纳这些“指定废弃物”,以待最终处理。日本共同社报道,地方政府和居民是否同意“接受”仍是未知数。
(责任编辑:彭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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