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多措施把物价涨幅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3 02:51 来源: 燕赵都市报本报记者 刘红
建议
资源性产品价格不能存在暴利
在2011年的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省民建集体提案,加强价格调控,谨慎出台提价项目,关注民生,做好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准备工作。省民盟建议巩固农业价格,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认真落实涉农价格政策,农产品收购和市场价要与国家下达的最低保护价一致,保持农资价格的稳定。资源性产品的公益性要求这些价格都不能存在暴利,改革必须考虑社会承受力,实行略低于社会公平利润的价格水平。加大公共投入,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及时预警预报,整治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回音
采取多项措施控制物价涨幅
省发改委答复称:将根据建议,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切实稳定物价总水平,保持消费品价格稳定,努力确保2011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4%调控目标的实现。省发改委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稳定物价总水平的全面部署,千方百计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采取多种措施把物价涨幅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拟采取的措施包括:积极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生产流通和供应,加强价格监管力度,确保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落实到位,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落实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规范和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成本,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进一步完善省级重要商品储备规模,加大应急投放体系建设。
继续完善价格调控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充分发挥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加强协调和调度,切实落实好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依法建立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生产、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作用。依托城乡市场统计监测体系和省市县三级监测平台,继续对重要生活必需品实行日监测周报告制度,加强重要商品预测和预警分析,对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做出研判,对市场波动情况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