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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小微企业今年筹钱容易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4 04:06 来源: 东方今报

  □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李凌

  2012年,我省小微企业将获得多方面的融资支持。记者昨日从省发改委获悉,该委日前出台的《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融资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我省将通过创新金融产业、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建立集合债券发行机制等多项措施为小微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融资服务。

  目前我省有小微企业21.88万家,占企业总数的九成以上。这些小微企业在推进经济发展、缓解就业压力、改善民生和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去年以来,在原材料涨价、劳动力价格上升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下,我省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多重困难,特别是融资形势日趋严峻。

  省发改委出台的这份《意见》提出,今年我省将通过多种方式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长。其中,为大中型企业生产配件或提供加工、营销等配套服务的小微企业,只要有大中型企业的生产订单、合作协议或有效委托合同,大中型企业有担保或还款承诺,金融机构均可适当放宽贷款条件。

  各金融机构要在专门成立小型微型企业服务部门的基础上,制定适合小型微型企业的信用评级制度和贷款营销计划,并对小型微型企业制定专门的审批和信贷准入标准,简化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审批流程,切实提升贷款审批效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建立灵活高效的贷款审批模式。

  在贷款利率上,《意见》提出,金融机构可综合考虑小微企业成长周期、行业特点、区域集群情况、信用状况、盈利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企业的利率水平,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和经营状况,合理确定利率浮动幅度。

  省发改委将尽快筛选一批持续盈利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偿债能力较强的优秀小型微型企业,充实到发债后备企业数据库,推动建立“政府牵头、省辖市为主、政策适当支持、市场化运作”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机制。为了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意见》还提出,省政府金融办应选择一批小微企业纳入创业板上市后备企业库,通过扶持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上市融资。

  税费政策方面,《意见》也提出一系列措施,包括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的合同三年内免征印花税;将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营业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延长至2015年年底。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清理对小微企业的不合理收费项目,暂免征收小微企业的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费用。一键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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