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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中国电视台各出奇招应对“限广令”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4 10:4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新加坡《联合旱报》1 月3日报道】题:广电双限令 广告玩新招

  中国“限广令”和“限娱令”1月1日正式实行,禁止电视台在播放电视剧时插播广告并限制每周播出的娱乐节目数量。中国电视台为此各出奇招,通过加长各剧集间的广告时间、举办抽奖活动等,力挽收入。

  业内人士曾推算,单是禁止电视剧插播广告就可能导致电视台损失近200亿元人民币。

  据观察,多数电视台过去两天都已根据条例要求对节目进行调整,但它们也推出了相应对策减少损失。其中最为明显的是许多电视台在每集电视剧之间播放的广告时间更长了,从以往的5分钟左右延长至10分钟,有的甚至长达20分钟。

  有的电视台更干脆把电视剧的片尾曲“裁掉”,直接跳入广告,或以滚动字幕形式,在电视剧播出时于荧屏上下方打广告。东方卫视特地在电视剧播出后制作送礼抽奖活动,由赞助商决定奖品,进行另类广告宣传。

  娱乐节目向来较多的湖南卫视,在两条“限令” 的压力下,于夜间添加一档栏目播放电视剧,并为电视剧找来赞助商进行冠名。每集电视剧结束时播放的下集预告片也都加入“某某(广告商)提醒你收看下集”的字眼。

  能够“一气呵成”看完一整集电视剧,不少人都叫好,表示“看得真爽”,但各集间的广告时间加长让一些人吃不消,感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网友在微博(http://weibo.com)上戏谑说,“(规定)出台之前是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出台后变成电视剧后广告大联播了”。

  广电总局此前解释说,禁止在单集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是为确保每集剧情的完整性和观众收视的连贯性。

  至于“限娱令”,则是为了避免节目低俗化才推出的。据广电总局统计,中国电视台晚上黄金时段播出的娱乐节目一度多达每周126档,许多节目一味跟风抄袭,有的为了吸引眼球不惜降低格调,编造故事假冒当事人,刻意揭露社会丑态和病态来刺激观众。部分节目也被指传播错误价值观,如炫富拜金、嘲弄弱势群体等。

  两条“限令”可能带来的社会负担和行业成本却也受到学者关注。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教授受访时指出, “限广令”对业者而言并不公平, “限娱令”推动社会文化的效用也有待观察。

  他指出,电视台与广告商有协定在先,但“限广令”却迫使电视台撤销协定,重新编排广告时间,使电视台蒙受了一定的损失。

  至于“限娱令”,喻国明说: “电视上的娱乐内容是多了或少了,带来了什么危害,其中的因素很复杂,不是以行政手段禁止就可解决的。对于文化,我们可以有政策上的柔性引导,但不该是一刀切,去禁止群众乐于看的东西。”

  喻国明表示娱乐节目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助稳定社会,因为在一个转型的社会里,生活压力变大,公众可借助观看文化娱乐节目来舒缓情绪和心中的不满。

  “新的条例对产业和人民带来的影响,都需要好好评估。如果没有周全考虑,政策可能无法达到最终想要的效果”。

  (责任编辑:林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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