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扩围》系列之税率VS税负率(税&世界)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5 05:04 来源: 国际金融报
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除了有形动产的租赁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之外,新增了两档11%和6%的低税率。上海市在扩围范围内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出租有形动产,税率都是17%;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税率为6%。
学生H供职于上海某交通运输业T公司,此前T公司按照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而取得交通运输业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却可以抵扣7%的增值税。也就是说T公司开出100万元的交通运输发票,自己缴纳3万元的营业税,而取得T公司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抵扣7万元的增值税。与H通电话,他说这次扩围,企业的税负率由于税率被调整到11%,会有所上升,同时,利润也受到一定的影响。
究其原因,交通运输业的竞争比较激烈,而中国的竞争激烈主要体现为价格竞争。2012年,客户不会因为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税率调整了,就同意涨价。营业税是价内税,100万元的收入包含了营业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向客户收取了100万,由于包含了增值税,则真正的营业收入为100万/(1+11%)=90.1万元,利润表上的主营业务收入直接减少6.9万元。如果按照70万元来计算成本费用,则上年度应该缴纳营业税3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00-3-70)×25%=6.75万元,合计纳税9.75万(其他税种暂不计算,下同),占营业收入的9.97%,即税负率为9.97%,税后利润为20.25万元。2012年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收入为90.1万元,成本为70万元,企业所得税应缴纳(90.1-70)×25%=5.025万元,税后利润为15.075万元。从这个例子可见,T公司在定价不变,业务量不变,成本不变的情况下,由于增值税扩围,税后利润减少了5.175万元。再来算一下增值税。假设能取得5万元的进项税发票(约为销项的50%),则增值税应缴纳5.9万元,加上企业所得税合计为9.92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1%,即税负率为11%。
经测算,这次扩围,原缴纳3%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税后利润减少比例约为2012年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的5.75%,除非增值税进项税大于销项税的73%,即占收入73%的成本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公司的整体税负总体上升。但是,要取得那么大比例的进项税,H同学表示他们公司压力很大。
再来说一下纳入扩围范围的现代服务业。不去说原来3%税率的文化体育业,就以原缴纳5%营业税的咨询业来举例说明。咨询公司的成本主要集中于房租、人工、差旅等办公费,而这些项目中,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寥寥无几。以上例的数字为例,2011年咨询收入100万元,缴纳营业税100×5%=5万元,假设咨询公司的成本费用为6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100-5-60)×25%=8.75万元,税后利润26.25万元。企业合计纳税13.75万元,税负率为13.75%。2012年后,扣除价外税的增值税,营业收入为100/(1+6%)=94.34万元,扣除60万成本,应缴纳企业所得税(94.34-60)×25%=8.585万元,税后利润25.755万元。企业经营一切照旧,利润减少0.495万元。但是,咨询公司能取得的增值税进项极少,假设为销项的30%,则应缴纳增值税100/(1+6%)×6%×70%=3.962万元,合计纳税12.547万元,税负率为13.3%。
经过测算,这次扩围,原缴纳5%营业税的行业,税后利润减少比例约为2012年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的0.5%,除非增值税进项税小于销项税的20%,则总体税负率会低于原来的税负率。这次扩围,总体是降低了行业间的重复征税,即,如果试点范围内的现代服务业彼此业务之间有总包和分包的,那么总体税负率会下降,但是对于某单个企业而言,税负率并不会下降。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读者若有税务问题,可写信至:karenwei@163.com。作者将对一些共性的税务问题,在专栏中予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