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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力促RQFII试点顺利推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5 08:41 来源: 金融时报

  牛娟娟

  记者牛娟娟1月4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这是连日来关于RQFII的又一重要消息。

  近日来,关于RQFII的报道不绝于耳。继2011年12月16日管理层发布关于实施《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以来,12月23日,国家外汇局下发了相关配套文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的额度实行余额管理。

  “央行发布的这一通知实际上是关于RQFII试点的又一相关配套文件,有助于防范资金风险,保障RQFII试点的顺利推开。”来自工行的分析人士表示,“RQFII试点推开无疑是人民币国际化和金融市场加大改革开放的重要一步,此举有利于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内地,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发展,也有利于提升国内金融市场的吸引力。”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分析师李建军表示,此次试点将放开人民币的离岸市场对境内投资的渠道,有助于加大人民币投资的投资收益和回报,坚定海外持有人的信心。应该说,试点的开展是推进人民币“走出去”和“回流”的整套机制设计中的重要部分。

  不过,尽管RQFII试点意义重大,但是鉴于当前较为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加强风险防范,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稳定的任务还很艰巨。从试点相关规定看,对于风险的控制,一个体现在规模控制上,另一个体现在投资比例控制上。《试点办法》指出,初期将从对境内证券市场较为熟悉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做起。其中根据《试点办法》在投资运作方面,试点机构可以在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内投资于人民币金融工具。为控制风险,试点初期不少于募集资金规模80%的资金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包括各类债券及固定收益类基金,不超过募集规模20%的资金投资于股票及股票类基金。

  此次央行通知也规定,试点机构在香港募集人民币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资产配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在获批的投资额度内,不超过募集规模20%的资金投资于股票及股票类基金,不少于募集规模80%的资金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包括各类债券及固定收益类基金。

  业内人士就此指出,试点初期限定在较小的规模,一方面是因海外人民币资金规模还有限,另一方面在于控制规模有助于控制市场总体风险。

  而对投资比例的限制,则主要出于审慎的考虑,特别是规定80%投资于内地债券市场,体现出管理层对风险的重视。这主要是因为债券市场具有较为成熟的监管经验和监管体制、流程,相对于资本市场来说,“池子”和社会影响较小,因此更有利于风险控制。而对于通知指出的,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审慎监管的原则,对投资比例作出调整,来自华安证券的分析人士指出,“此举一方面彰显了监管的审慎,另一方面也充分显示出监管的灵活性。”

  “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中长期依旧较强、加强跨境资本管理压力仍很大的态势下,为防止海外资金借此大量冲击我国资本市场以及资金进入我国市场后可能出现的‘挪作他用’,还需做好相关监管工作。”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而这一要求,也在央行的本次通知中得以贯彻和落实。通知对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进行了要求,并明确试点机构不得开立一般存款账户、非临时机构临时存款账户;通知还指出,专用存款账户与基本存款账户之间不得划转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同时,通知还对试点机构专用存款账户的收入范围和支出范围进行了明确。“这些规定都对保障资金的流向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通知还对试点机构开立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专用存款账户,开立交易所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交易专用存款账户以及试点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应当提交的相关材料以及托管及结算代理银行应如何做好试点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使用、变更、撤销及管理等业务进行了规定。

  “RQFII的推出有利于增强人民币和国内金融市场的吸引力,具有象征和实际双重意义。未来,RQFII的试点范围和额度都有扩大的可能。”上述工行人士指出,“而要保障该业务的顺利推进,防范风险是首要的。无疑,从央行、外汇局发布的通知看,这些细致的管理措施,都将对增强管理力度、保障账户安全、确保资金流向、防范金融风险产生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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