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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5 14:42 来源: 财政部网站

  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财政部于2011年12月发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农改3号,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全面规范,简便易行,确保尊重农民意愿、议事程序合法合规,确保符合农村实际、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的目标,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申报、实施、验收、管护、资金兑付以及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重要方面和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管理原则方面,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先议后筹、先筹后补,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公开公示、阳光操作。在职责分工方面,实行分级管理,以县为主,县级负责项目规划编制、审核批复、组织实施、资金的分配管理和督促检查。省级负责指导县级编制规划、制订管理办法、对县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等。在规划管理方面,按照村民议定、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的程序建立项目库,编制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取,分步实施,重点突破,不断提高项目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在项目申报程序方面,实行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的管理制度。村级负责组织村民议事,提出项目申请;乡镇对村级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有效性等进行初审;县级对乡镇上报项目进行审核批复。在筹资筹劳管理方面,严格遵守各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上限标准,防止以自愿捐款、自愿以资代劳等名义变相加重农民负担。在项目建设方面,可由村两委组织村民自主实施,也可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单位施工建设。项目实施中应发挥村民理财小组、项目理事会、项目监督小组等组织的监督管理作用,县级有关部门及乡镇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在项目验收方面,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应及时办理财政奖补资金清算,并做好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在项目管护方面,应建立健全运行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保证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在项目公开公示方面,村级应按照村务公开要求对已建成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与使用、实施单位、竣工验收等情况,实行全过程公示制度,并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标识和公示牌,广泛接受监督。在档案管理方面,要求及时将村民一事一议会议记录、筹资筹劳方案、财政奖补项目申报、项目建设预决算、建设前后图片等相关原始资料汇总归档,规范管理。在项目监督检查方面,要求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奖补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省级农村综合改革部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保证一定检查面。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点多面广,战线长,环节多,直接面向60多万个村落,关系到亿万农民切身利益,涉及农民议事程序、农民负担监管、项目组织实施等复杂问题,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影响面大。《办法》的出台和实施,为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监督管理提供依据和制度保障,有利于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有利于防范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有利于确保尊重农民意愿,使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有利于确保财政奖补资金安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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