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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暴利税起征点提高至55美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6 00:00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商报讯资源税的改革终是让油企巨头如愿“因祸得福”。昨日晚间,中石油与中石化均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国家财政部关于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通知,起征点由40美元提高至55美元。这不仅意味着征收资源税对油企利润的负面影响完全被抵消,而且还会有部分盈余。

  依照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11年11月1日起将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至55美元。起征点提高后,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仍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按月计算、按季缴纳。

  石油特别收益金是指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的收益金,其也被称为“暴利税”,是石油企业税负的主要组成部分。该收益金2006年3月开始征收,起征点一直为40美元/桶。2010年,中国三大石油巨头共上缴石油特别收益金884.26亿元。而受原油价格上升影响,2011年上半年,三大石油公司的特别收益金之和达到了创纪录的870亿元人民币。

  最近一两年,两大油企要求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呼声不绝于耳,而此次“如愿”提高主要还是缘于此前新资源税条例的实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开始,全国范围内实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施从价计征,税率为5%-10%。而据测算,油气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后,将提高油气生产企业的税收成本,国内大型油企资源税缴纳额在2012年将提高300亿元左右。也有研究报告称,资源税改为“从价计征”的改革进一步向全国铺开后,中石油和中石化在2011-2012年度盈利将减少2%-11%。也正因如此,去年下半年伴随资源税改革的进行,提高暴利税起征点的预期也日益强烈。

  根据相关研究机构的计算,如果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从40美元/桶上调至50美元/桶,将基本抵消资源税改革对油气生产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现在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至55美元,也就说明石油企业将因新资源税的实施而“因祸得福”。

  (责任编辑:彭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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