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债务规模控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8 14:16 来源: 新华08网
核心提示:专家指出,当前我国政府债务总体安全、可控。但需要警惕的是,未来新一轮投资可能会继续引发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怎样把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可控的风险框架下,把从风险的短期应对转向长期的制度完善,是下一步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新华08网北京1月8日电(记者徐蕊 苏雪燕)在刚刚闭幕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采取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妥善处理存量债务,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构建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机制。
专家指出,当前我国政府债务总体安全、可控。但需要警惕的是,未来新一轮投资可能会继续引发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怎样把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可控的风险框架下,把从风险的短期应对转向长期的制度完善,是下一步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一、地方债务风险总体安全、可控。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当前我国政府债务总体安全、可控。我国审计署的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62.6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占21.80%;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占15.58%。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鲁政委认为,当前我国地方财政收入每年以超过30%的速度增长,静态地看偿还现有的债务"不成问题"。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认为,短期看中国经济不会因为地方平台出现系统性的连锁反应。10万亿左右的地方债务确实给当前经济造成了威胁,但那已经是过去几年积攒下的风险,现在现金流并没有受到威胁。
但业内人士表示,需要警惕的是,未来新一轮投资可能会继续引发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二、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说:"过去通过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清查、摸底、规范化的清理,只是稳定了当前的局面,如果地方政府举债机制还是存在缺陷,下一轮投资启动时,地方政府债务还是会持续增加,风险还会继续增加。因此,怎样把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可控的风险框架下,把从风险的短期应对转向长期的制度完善,是下一步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由于经济调控影响显著,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倍受关注。中国银行发布的报告称,在10.7万亿元地方债余额中,已支出9.6万亿元,占比89.69%,多用于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土地收储整理、科教文卫以及保障房、农林水利建设等项目建设,投资周期长,回报率较低,偿债能力先天不足。
与此同时,银行贷款不足导致在建项目后续建设资金和还贷资金还无着落的局面已经出现。偿债能力不足,使许多地方政府只能举新债偿旧债,2016年及以后到期债务占30%则在相当程度上说明了这个问题。有研究人士指出,因现有地方债务多为银行持有,由此可能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不容忽视。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此前也表示,要看到,部分地区和行业偿债能力弱,存在风险隐患,如个别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负担较重,部分地方的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较大,部分地区高速公路、普通高校和医院债务规模大、偿债压力较大等。对部分地区和行业存在的风险隐患,需要未雨绸缪,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
三、构建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机制。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妥善处理存量债务,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将地方政府职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构建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机制"。
巴曙松认为,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是防范地方财政风险的前提。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约束机制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时,巴曙松说:"为确保地方政府债务的按期还本付息,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通过年度预算安排、财政结余调剂以及债务投资项目收益的一定比例的划转等途径,建立财政偿债基金,用于各种地方政府债务的偿还。"。
为推动地方政府债走向市场化,2011年10月20日,财政部宣布,经国务院批准,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将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此举显示出我国开始着手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渠道和机制。
专家表示,让地方政府成为负债主体,自行发债,是地方债发行制度上的一大进步,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使然。这是让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走向阳光、透明和规范化所迈出的第一步。一些专家及市场研究机构预计,2012年自行发债试点可能扩大。未来应分步骤、有区别地逐步推进,同时要适度发展,应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监测预警系统,严密监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此外,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还应在信息披露、信用增进、信用评级等环节加大规范力度,以提高市场对地方政府发债的认可度。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