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山东试点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9 17:06 来源: 商务部网站

  近日,《山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方案》出台,方案旨在以信用担保为工具,由专业担保机构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投标、履约或融资保证,将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试点期间,供应商可以使用山东省财政厅确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作为交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一种方式。对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供应商融资需求给予费率优惠,对于同时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担保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免收投标担保费或进一步给予费率优惠;融资担保综合年费率最高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50%;试点期间对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担保费率应当适度下调等。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