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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0 00:02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记者杨桐9日北京报道】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通知称,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免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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