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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驱逐律师 权力践踏正义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4 02:44 来源: 中国经营报

  单士兵

  1月10日,贵州原省政协委员“黎庆洪涉黑案”在贵阳市小河区法院庭审进入第二天,现场激烈程度比前一日更甚,律师频频抗议,审判长也更加强硬,全天庭审对辩护律师提出口头警告、训诫多达十余人次,并当场将3名辩护律师逐出法庭。而此前,法院就曾约谈律师,要求他们配合法院,不要为难审判长,帮助审判长将案件顺利审理完。

  中国刑辩律师的尴尬执业窘态,又一次展示在公众面前。一时间,全国各地很多律师都通过网络对法院驱逐律师的行为表示谴责,也有很多律师迅速赶往贵阳增援。与此相应的是,大量网友也在强烈关注此事,呼唤法律良知。相信这种情境,会让人们想到曾经在重庆上演的“李庄案”第二季。种种事实说明,当律师群体遭遇危机,需要整个社会聚合起一股强大力量,来实现捍卫法律良知的公共责任。

  现在对“黎庆洪涉黑案”审判,公众最大的期待,自然也是希望从中能够看到我们的社会生态已经具有强大的自我修复功能,从而感受到中国社会进步的力量。这里已无需过多纠缠于黎庆洪的“黑道”悬疑,毕竟,一切罪名都需要证据与法理来证实。问题在于,现在法庭呈现的审判现状,恰恰无法为这种证实提供一个起码的法律程序。因为法院已经将与律师之间的对话置于法制框架之外进行了。这样的法庭审判,最终自然也就只能沦为法官的权力自说自话。

  不妨再来看一下法院的表现——第二天原定于上午9点的开庭,合议庭成员直到10点多才宣布开庭。辩护律师李金星当庭向法官表示,其当事人要求公诉人回避的复议申请没有回复,继续开庭违法;当天开庭晚1小时,法庭应做说明;在延迟开庭期间,公诉人频繁走上审判席和合议庭沟通,明显不当,显失公正。这在法律框架内的理性表达,结果反而激怒了审判长,使他命令法警把李金星驱逐出法庭,随后多名律师举手要求发言,未被准许,也造成更多律师被驱逐与警告。

  刑辩律师陷入如此狼狈的窘境,只能让人感觉法庭已经不再是一块神圣干净的地方,而是一个权力亵渎戏弄法治的游戏场。只要有点起码的法律常识,就都知道,法院方面的种种表现,就是对法律尊严的公然践踏。比如,法院约谈律师的逻辑,就是极其可笑的。律师应该配合的,只应该是法律正义,而不是法官。法庭最应该做的,就是依照相关法律程序,来为律师执法提供一个充分开放自由的执业环境,而不是把律师装在权力的笼子里,甚至直接赶出法庭,来剥夺他们在场的权利。如果连法官都不再信仰法律,那么,法治又怎能争取公众的信赖与支持?

  美国律师协会主席Robert J. Grey曾经这样说,“如果法官是人民权利的监护者,律师协会及其成员则是步兵”,从中不难看出,捍卫法律尊严与维护司法正义,原本是法官与律师共同的使命。而“黎庆洪涉黑案”庭审中呈现的情境,恰恰说明,法官已经不再是人民权利的监护者,而是成为权力的奴仆,一半脸流露着媚权的笑容,一半脸显露出践踏公正的蛮霸。在中国刑辩律师执业的法律资源原本就远远不能满足公共需求的语境下,这样一幕的发生,无疑再次暴露刑辩律师执业本身存在着巨大的风险,进一步加大这个群体向社会传递法律正义的艰难程度,由此产生极大的社会负面影响。

  令人欣慰的是,不论是此前的“李庄案”第二季,还是这一次的“黎庆洪涉黑案”,中国国刑辩律师群体都还是表现出极大捍卫法律良知的勇气与决心。现在律师的法律视线又一次集中聚焦于贵阳,本身就是一种最好的明证。当然,法律增援,仅仅靠律师群体本身是不够的,在一些地方司法独立性无法得到充分保障的情况下,律师群体显然不可能完全阻击得住那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强权。好在,站在前沿的他们并不孤单,民意与良知聚合的种种力量,在信息公开的渠道输送下,可以让站在法律基石上的这个群体,抵挡得住更多来自权力风雨的侵蚀。因为在公众心中,也同样笃信那一句曾经无比响亮的辩护词——“正义虽然不在当下,但,我们等得到”。

  作者为媒体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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