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2011年度家电下乡工作考核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6 10:50 来源: 商务部网站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中标企业:
根据省家电下乡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11年全省家电下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依据《陕西省家电下乡工作考核办法》(陕财办建[2009]456号)、《陕西省家电下乡中标企业、销售网点考核及管理办法》(陕财办建[2009]444号)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按照“公开透明、操作便捷、鼓励先进、优胜劣汰”的原则,通过对各级财政、商务主管部门及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的考评,进一步提高全省家电下乡工作管理水平,促进家电下乡政策全面落实。
二、时间安排
年度考核期为2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数据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为准。市、县级主管部门和中标企业考核工作于2011年2月20日前结束,省级考核于2011年2月底前结束。
三、省级奖励名额及条件
市级财政局、商务局各3个,县级财政、商务主管部门各15个(市各推荐1-2个县级财政、商务主管部门),综合考核前15名的中标企业,以及由各市推荐的财政、商务系统先进个人(比例各按不超过所辖县(区)数的30%上报)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不达标的企业给予通报并相应处罚。
推荐先进原则,财政部门以兑付为主综合排名靠前单位,商务部门为市场监管排名靠前单位,凡被省、市通报、处理及媒体报道存在问题的单位不得上报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为财政、商务系统工作人员,应重点向县、乡(镇)基层部门倾斜。市级先进单位和中标企业直接由省家电办根据考核情况确定。
四、要求
1、严格考核标准。考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陕西省家电下乡工作考核办法》《陕西省家电下乡中标企业、销售网点考核及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进行,考评侧重市场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切实达到考核成效。
2、坚持奖罚原则和范围。各市、县可结合实际,对本级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后进单位和不合格企业、网点给予处罚,并将考评结果公开通报。
3、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各市财政、商务主管部门联合行文于2011年2月10日前将本级考核材料装订成册(封面统一为“XX市2011年度家电下乡考核材料”)及电子版上报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省财政厅经建处。材料包括:1、本级年度工作总结,2、受省表彰的先进单位、个人推荐文件,3、先进单位和个人主要事迹材料,4、其它有关资料。省级中标企业直接向省商务厅报送年度工作总结,不报送材料或报送不全的单位、个人不予表彰奖励。
联系人:商务厅文 俊财政厅:朱 文
电话、传真:029-87290663电 话:87611227
邮箱:swtwenjun@163.com
陕西省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