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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亿元肥料采购惠及八方农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9 21:0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日前,江苏省2011年商品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推广应用补贴项目政府采购招标顺利收官-----

  本报记者 陈昂

  “俗话说,庄稼一枝花,全靠肥当家。”为了发展商品有机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产,提高耕地质量,江苏省对商品有机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进行补贴。江苏政府采购当仁不让地承担了该补贴项目的招标大任。

  记者日前从项目招标结果上看到,制约商品有机肥与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推广使用的价格问题通过政府采购得到有效解决。江苏省68个县(市、区)农民只需支付不到370元就可买到一吨有机肥,比市场价降低了150元。

  6500万元补贴惠及农户

  记者从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了解到,该项目采购总额为2亿余元,其中财政补贴6500多万元。所涉及的商品有机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补贴规模分别为35.4万吨和3万吨。其中,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推广应用补贴为首次实行政府采购。

  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龚云峰介绍,此次通过政府采购推广应用的商品有机肥实行最高零售限价,每吨不得高于520元,省级财政每吨补贴150元。补贴对象为项目地区有意愿应用商品有机肥的农民。财政补贴资金在农民购买有机肥时直接到位,农户购买有机肥时只需支付零售价扣除财政补贴后的部分,每吨最高不超过370元。而推广应用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省级财政每吨补贴400元。

  严控招标质量

  龚云峰告诉记者,此次招标从该省农业委员会2011年认定的具备商品有机肥定点生产资格的企业中来确定各项目县(市、区)中标供应商及供肥数量,从已办理有机无机复混肥登记证、肥料养分含量与质量符合项目要求的企业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及供肥数量。为此,产品质量分值占到了评标总分值的45%。

  据介绍,此次采购对企业生产能力提出了严格要求。首先,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根据各项目县(市、区)的补贴数量,结合本企业的生产能力自愿选择填报供肥项目县(市、区),由于合同约定的供肥期是上半年,要求投标供肥总量不得超过本企业全年实际生产能力的70%,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为了能让该项目保质保量地完成,招标还有特别要求,一是项目县(市、区)商品有机肥料补贴数量为3000吨的,由1家供肥企业中标,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投标数量须与该县(市、区)的补贴规模相符。二是项目县(市、区)补贴数量大于3000吨的,由2家供肥企业中标,第一中标人的供肥数量为该县(市、区)补贴数量的60%,第二中标人的供肥数量为该县(市、区)补贴数量的40%。三是实施有机无机复混肥推广应用补贴的,每个项目县(市、区)各由1家供肥企业中标,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须与该县(市、区)的补贴规模相符。

  助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

  龚云峰告诉记者,实施该项目不仅可为农民增收节支,而且在节能环保、发展循环经济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

  他用一组组数据向记者娓娓道来:“一是消化吸收了大量农业有机废弃物。按照每3吨新鲜畜禽粪便加工成1吨商品有机肥计算,推广应用补贴40万吨商品有机肥,等于消化吸收了120万吨农业有机废弃物。二是减少了化肥使用量。按商品有机肥氮、磷、钾养分(折纯)最低含量4%计算,推广应用40万吨商品有机肥相当于在农田增施1.6万吨有机肥养分。三是节约了煤电能源。商品有机肥的推广使用可以减少磷钾矿产的消耗和生产能耗。四是促进了土壤培肥。按商品有机肥有机质含量30%计算,推广应用40万吨商品有机肥相当于增加农田有机质投入12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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