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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不能“拉郎配”(观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20 00:59 来源: 国际金融报

  

  2011年不是新股发行数量最多的一年,但却是新股事儿最多的一年。这一年IPO产业链空前繁荣、这一年围绕着IPO的各个角色都群情激奋。

  某日,看到微博(http://weibo.com)上与新股发行有关的角色们——保荐人、律师、会计,用掩饰在平静外表下的激烈态度讨论着有关中国资本市场新股发行中的各种问题。

  彼时,会计界人士用诙谐的比喻阐述“花姑娘”业绩变脸的原因:“老太婆”请券商这个“媒婆”,将自己打扮成“花姑娘”,路演一回,而后风光出嫁。但纸永远包不住火,“老太婆”上市后见光死。

  一些准投行人士沿用此比喻称,“为啥媒婆要在老太婆出嫁之后还要督导2至3年的家务事?如果出嫁后鱼尾纹变多还要被相关部门拒收做媒申请?如果不幸没有发现老太婆的伪装,还有可能失去做媒婆的资格……”

  表面来看,准投行人士们的逻辑似乎没错,但仔细想想问题似乎没那么简单。且不论上述比喻是否恰当。就算勉强将券商比喻成媒婆,就中国古代媒婆这个体制而言,现在券商们似乎也不是一个称职的“媒婆”。

  中国历史上,媒婆有官媒和私媒之分。根据古籍记载,官媒的主要工作职责就是掌握全国男女的姓名和出生时间,督促适龄男女结婚。除此之外,还要帮助鳏夫寡妇重新组织家庭,并整合他们的财产。

  私媒则是我们熟悉的媒婆形象,但古时私媒做成的婚姻也还是要到官媒处登记,接受官媒的监督,才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

  按照股权构成,券商们很明显应该属于官媒,其职责是充分了解拟上市企业的背景,让企业能够在股票市场成功融资,让投资者能够找到好的投资标的。而不是像私媒一样将瞎子、瘸子吹嘘一番,推销出去,等生米煮成熟饭就了事。

  事实上,媒婆比喻并不恰当。两个不认识的人经过媒婆撮合成为了一家人,家务事确实不容外人插手。但企业IPO之后,成为公众公司,一切的信息则需要向公众公开。

  无论是婚配,还是上市,很多的问题都因为信息不对称、沟通不良造成的。在企业上市公司中,券商就承担了非常重要的信息披露和沟通角色。其责任不是一句“不幸没有发现”能够推脱的。虽然券商拿了钱,需要为客户服务,但法律赋予的责任却不能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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