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思成后人:文物申请难题导致拆迁漏洞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01 01:36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每经记者 谢晓萍 发自北京
“梁林”故居、“不可移动文物”的身份,待定的文物、行政复议决定书——这些标签依然难以改变其碎为瓦砾的命运。持续3年多的“拆迁”与“保护”的拉锯战中,究竟是什么让名人故居始终笼罩在拆迁疑云中,文物认定这张“免拆护身符”又为何难产?
“梁林”故居艰难的保卫战
2009年10月1日,文化部《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组织和个人可以向当地文物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对文物进行认定。
而这也让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下简称CHP)张培看到了希望。考虑到北总布胡同24号院尚未获得文保身份认定,张培和CHP的另外一名志愿者连同5位北京市民一起向北京市文物局提交了申请,要求将“梁林”故居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
“两年前,故居就遭到拆除,当时引发的舆论我们也是知道的。”梁从诫的亲属对 《每日经济新闻》表示,2009年梁林故居因涉及商业项目,院门楼及西厢房已经被先后拆除。随后在学者、媒体相继介入下该拆迁才被叫停。
为此,北京市文物局和市规划委责成建设单位调整建设方案,并表示将邀请专家制订专门的保护方案。CHP也举办了题为“梁思成林徽因故居保护与公民社会建设”的讨论会。
“当时,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议把清华故居和北总布胡同两处故居都申请为文物保护起来,我们当时还很感动。”上述梁从诫家属表示。
但是,北京市文物局的拒绝申请也让CHP的故居“保卫战”处于停滞的阶段。
“我们的申请被拒绝受理。”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发起人何戍中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北京市文物局给予的回复是应该找东城区文化委文物科认定。
但是,何戍中却不这么认为,据他透露,早在2009年7月,中国国家文物局在公开场合表示,“梁林”故居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文物的界定,应该由地方文物部门向同级政府申报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办法》明明规定了认定文物由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何戍中认为,CHP向北京市文物局申请文物认定没有符合法律程序,于是,CHP向国家文物局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
2010年2月,在国家文物局发布《行政复议决定书》中指出,北京市文物局先前的决定存在问题,北京市文物局应当受理这项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申请。同时明确要求北京市文物局将梁林故居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
然而,《行政复议决定书》发布并没有为“梁林”故居文物身份的认定带来任何有利的影响,在长达两年之内的时间里,张培曾多次致电北京市文物局、东城区文委等单位,询问早在2009年10月提出的将 “梁林”故居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的申请有何进展。但得到的答案依然是:有关认定还在走程序。
上述事实不免让人产生疑问,究竟北京市文物局在“梁林”故居的文物身份认定上为何 “出尔反尔”?拒绝申请的理由又是什么?梁林故居的“免拆护身符”为何难产?针对上述疑问,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致电北京市文物局新闻处,截至记者发稿之时,文物局未对此发表任何言论。
伤不起的文物认定申请
2011年1月11日,在东城区人代会(临时)二次会议上,东城区文化委主任李承刚曾公开表示,“梁林”故居已被列为文物普查登记项目,在居民腾退完毕后,这个院子将得到最大程度的恢复修缮。
2011年12月30日国家文物局正式公布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显示,北总布胡同“梁林”故居已经被列入新发现文物项目。
然而,这些“免死”金牌却依然难以掩盖文物遭遇拆除的尴尬。
东城区文化委文物科负责人汪源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梁林”故居的确被列为新登录项目,但未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依据文物法规定,虽然文物普查项目保护级别较文物保护单位级别略低,但仍属于文物建筑,即便要迁移和拆除,也必须在征得公布政府(东城区政府)和上一级文物部门(北京市文物局)的批准后才能进行。华润集团富恒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未经报批的情况下擅自拆除旧居部分建筑属于违规行为。
“这个事情发展到现在,最关键的是政府相关部门的态度,而我们只有表示无奈。”梁从诫亲属认为,正是文物申请的难题让开发商钻了一个空子,在身份未认定的情况下“下手”可以减轻很多责任。
华润集团要洗清嫌疑,一个核心要素在于华润对梁林故居“下手”之前,到底有没有履行相关报批手续。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致电华润集团相关负责人,截至记者发稿之时,华润集团仍未对此回应。此前,本报记者也曾致电华润置地相关人士,未获回应。
事实上,这种担心不无道理。去年年底,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结果显示,全国范围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总量766722处。其中,全国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总量当中,新发现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总量为536001处,约4.4万处不可移动文物消失。其中北京地区不可移动文物3840处,消失的不可移动文物已经高达969处。
何戍中则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虽然国家和北京分别出台实施《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但是在实际实施中却有很多附加条件导致了文物的认定工作一直无法实施,文物保护情况也因此没有明显的改善。
何戍中举例说,政府已经做了行政许可的某些拆迁项目,不再作为文物认定的对象;有的政府会以普通文保人士并不是建筑的利害关系人,不具备申请资格为由拒绝申请、有些申请项目就同梁林故居一样,在等待过程中永远消失却仍没有任何明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