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两次高新资质复审 双星新材统统错失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02 01:50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每经记者 许金民 唐强
《每日经济新闻》昨日(2月1日)报道双星新材(002585,收盘价31.30元)2011年没有及时提交复审申报材料,导致其高新资格泡汤,影响全年业绩。公司在半年报、三季报及临时公告中皆没有提到是否正在复审,亦未充分揭示风险。
近日,江苏科技厅、宿迁科技局向记者表示,该省去年组织了两次高新资格复审,企业提交材料的截止日期为去年4月1日、8月1日,且通知早在当年1月就已发出。
双星新材递交IPO申报稿的时间是4月8日,在《招股意向书》中没有提到公司错过第一次复审;在编制2011年三季度报时,彼时已错过了第二次、也是当年最后一次复审,但公司仍采用15%的优惠税率核算业绩,由此少计上千万的税收。
信披滞后近5个月
2011年12月31日,双星新材公告称,因未及时提交复审材料,公司失去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事实上,公司失去高新企业资质一事,早在当年8月2日就已尘埃落定。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别致电江苏省科技厅、宿迁市科技局,科技厅工作人员表示,该厅去年组织开展了两次复审工作,一次在年初,一次在年中,通知早就刊登在网站上。
记者在科技厅网站上的确看到一份《关于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发出时间为2011年1月27日,规定企业提交复审材料的截止日期为4月1日。没有看到年中刊登的通知,但宿迁市科技局透露:“第二次申报安排在7月,这一个月都可以申报。”这也佐证了上述“截止日期为8月1日”这一消息。
也就是说,8月2日,双星新材就已经知道自己不会通过复审,但直到12月31日,他们才告诉投资者,信披滞后近5个月。
另外,公司编制2011年三季报的截止时间是9月30日,晚于第二次复审申报截止日期8月1日,但双星新材仍采用高新企业15%的优惠税率核算业绩。要知道,即便按15%的税率核算,其2011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仍同比下降50.45%。
错过首次复审 招股书只字未提
双星新材不仅利用已经不再拥有的高新企业身份少计税负,事实上,早在冲击上市时,公司就对高新资质复审存在的风险轻描淡写。
双星新材IPO申报稿的刊登时间是2011年4月8日,《招股意向书》签署时间为4月25日,皆晚于首次复审申报截止日4月1日。
双星新材只在 《招股意向书》“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一栏中表示:“本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因该项优惠政策分别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300.12万元、489.52万元和4214.59万元,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4.30%、7.01%和9.51%。如果公司在未来的高新技术企业定期认定中未能通过,或者国家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看上去,公司似乎已经揭示了相关风险,但细心的投资者不难发现其中的不妥之处:2010年已经过去,这也宣告了公司前三年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自动过期;到2011年4月,双星新材怎么就还自称是高新技术企业?更重要的是,发审委、投资者看完这段文字,仍然无法获知公司错过第一次复审这一重要信息以及该事项蕴藏的其他风险。
就这样,双星新材对高新资质复审事宜的刻意回避,让其得以顶着高新企业光环,成功过会并上市。
顺利上市 超募20亿元
双星新材错过2011年高新企业资质首次复审,且并未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风险提示。这样做究竟有什么好处?
首先,如果当初发审委获悉公司隐瞒了错过高新资格首次复审,还会顺利放行吗?
其次,该公司的发行价高达55元/股,对此,董事长、总经理吴培服在路演时解释:“本次发行价格55元对应我们的静态市盈率只有30倍,动态市盈率只有20倍,通过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来看,我们的定价对一级市场申购者留有很大的获利空间。”如果机构投资者事先知道该公司隐瞒了错过高新资格一审之事,参与初步询价后,双星新材发行价还会有那么高吗?
最后,双星新材网上申购的中签率高达65.52%,尽管如此,公司仍然募集到27.07亿元,超募20.45亿元。如果普通投资者事先知道该公司隐瞒了错过高新资格一审之事,还会参与申购吗?
由此可见,双星新材高新企业标签的功效非常明显。
对于上述诸多疑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多次致电双星新材,接通后,董秘办工作人员却称不能回答,并要求记者给董事长之子、董秘吴迪发邮件或留下问题;记者两种途径皆曾尝试,无奈都没有收到回复。
高新资质对于上市公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主管部门早在去年1月就已经发出通知复审通知,双星新材为何会两度错失复审机会?其中究竟有何原委?《每日经济新闻》明日将继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