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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21英寸电视机回收价从10元涨到40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05 02:15 来源: 都市快报

  记者 胡轶笛

  有赖于国家的以旧换新政策而过了两年半好日子,这一个月来,绝大多数废旧家电回收拆解企业,又开始“饿肚子”了。

  去年12月31日刚刚终止实施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不仅共销售五大类新家电9248万台,拉动直接消费3420多亿元,还初步建立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网络渠道。

  然而,新的“政策红利”并未像期盼中那样如期到来,对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企业来说,相应政策还没有眉目。

  在这个政策“真空期”中,原先被冷落了的废品回收小贩们,开始重出江湖。

  政策真空“游击队”重归市场

  2009年6月,家电“以旧换新”正式启动,由于国家给予一定的补贴,消费者愿意把废旧家电交给生产企业或商场。与此同时,我国正规拆解企业迅速发展,从原来的4家发展到目前的100多家,TCL、长虹等家电巨头建立了自己的拆解企业。

  目前,政策到期已有一月,“废旧家电回收政策‘真空期’的影响已经显现出来了。”浙江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秘书长朱庆荣说,“春节前后本来是家电的销售旺季,但今年却成了淡季。很多家电需求赶在去年年底政策结束前提前释放掉了,置换的废旧家电目前也少了。”

  正规的回收拆解企业,目前已经出现“无米下锅”的状况,只有少数大型企业,依靠手中积攒下来的存货陆续拆解。“而收废品的‘游击队’又开始活跃,废旧家电回收的价格也重新涨上来了。为数不多的废旧家电,大多数被他们收走了。”

  在废旧家电回收市场上,以21英寸电视机为例,家电以旧换新的回收参考价为10元,而目前的回收行情,已经涨到了40-50元。而这些流动收购者收到这些废旧家电,“状况好些的,可以转卖到旧货市场,或者拆解后将零部件卖给维修店,实在无法利用的部件,最终又会被随意丢弃。”

  对于私自拆解电器的做法,专家表示,电视机显像管含有铅、荧光粉,电冰箱的发泡材料中含有氟利昂,这些都是有毒有害物质,正规企业会进行科学处理,而小作坊非法拆解则无法回收或利用这些材料,随意处置可能对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难产的废旧家电处理基金

  考虑到家电“以旧换新”结束后,政策应该有衔接,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明确了“生产者责任制”——即谁生产谁负责旧地家电的处理费用,空调、电冰箱、洗衣机、微型计算机共5类产品被列为首批进入国家正规回收拆解通道的产品,国家为此将设立专门的旧家电处理基金。

  目前,与《条例》配套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征收标准为:电视机15元/台、电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房间空调器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

  但是,《条例》实施一年有余,《办法》却迟迟无法出台,直到目前出现政策“真空期”。有业内人士透露,这一政策之所以一再推迟发布,是由于“有生产商称,在以旧换新政策结束后,预期销量将会下降,而且目前家电生产利润已经很薄,一台电视机净利润可能只有10元,再征收处理基金就要亏损了。”

  今年的全国商务工作会议明确,将总结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经验,及时研究制定替代接续政策。研究节能环保产品消费扶持政策,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消费模式。以废弃电子和老旧汽车等回收利用为重点,提高废旧商品回收和再利用水平。“但目前对于回收拆解企业来说,相应政策还没有眉目。”朱庆荣表示。“好不容易才初步建立起这样一个由生产企业、销售商、正规拆解企业构成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相应政策不明朗,这个行业可能又会退回两年前的状况。”

  回收处理设备鼓励外商投资

  近期公布的2011年修订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关于把废旧电器电子等回收处理设备制造列入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完善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下形成的废旧家电回收渠道,将其纳入“十二五”期间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加大支持力度,实现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规模化、产业化。

  在国内的废旧家电回收行业缺乏成熟营利模式的情况下,一些外资企业已经开始抓紧布局。去年5月,日本家电巨头松下与杭州大地环保公司、同和环保再生事业公司以及住友商事株式等4家公司,在桐庐成立废家电回收处理的合资工厂,以5类产品(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计算机)为对象,从回收企业等处买入废家电,利用先进的回收处理技术和设备进行拆解处理。当时预计2012年春季开始正式投入运营,但该公司人士介绍,公司目前尚未正式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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