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城管强征元宵执的是哪家的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08 01:21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据媒体报道,光天化日之下,摆在门口的元宵居然就被城管执法人员“征用”、拿到敬老院做慰问去了。这是2月2日黑龙江省双城市一些商贩遇到的事情,而城管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给出的说法是:“这就是个抢的单位,抢是领导临时决定的。”2月6日,该局局长在接受采访时承认执法人员执法“走样”。

  “城管强征元宵”的行为,如偷似抢,城管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居然对找上门来的当事店主说“这就是个抢的单位”、“这单位就是这么个管法”,其蛮横远胜山大王,这样的城管令人不寒而栗。

  而该局局长在接受采访时,竟然说这是执法人员执法“走样”。强征元宵执的是谁家的法?所谓“走样”,其实根本就没有“样”!在该局就“这就是个抢的单位”向公众致歉之前,在该局解释清楚“抢是领导临时决定的”之前,在该局深挖根源而不是简单化地“已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了处罚”之前,外界恐怕不会认为事情已经了结。

  尽管双城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的确给敬老院送去了140多袋元宵,但敬老院老人倘若知道这些元宵的来历,想必是无法下咽的——通过为恶而制造出来的“善举”,再香甜的元宵也会化作一个个苦涩的果实。

  任何一个公权力部门,都没有把民众当作鱼和肉的权力;任何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

  窃以为,城管要改善形象,重要的不是慰问敬老院,不是组建美女城管队,不是招收高学历成员,不是刻意追求诙谐幽默,实际上他们最需要做的,就是把法律当法律,把自己当作城市服务者,把小贩、店主、围观者、监督者等人的权利当作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插图/刘飞

  (李辉,广西南宁)

分享更多
字体:

上一篇:遗世之美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