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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维权以弱胜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2 05:40 来源: 经济日报

  近日,历经六载、备受关注的上海宏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与德国西门子全资子公司欧司朗有限公司间的专利侵权纠纷案,在多轮诉讼后,终以上海市高院及北京市高院两纸终审判决结案,宏源照明全面胜诉。此案也作为以弱胜强的反知识产权垄断的经典案型。

  2005年10月,上海宏源公司突然接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欧司朗公司以宏源公司生产的专利产品“LVD无极灯”侵犯其ZL96191079.8号中国发明专利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宏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LVD无电极荧光灯。

  对于欧司朗的起诉,宏源公司不敢掉以轻心。

  宏源公司迅速组织了法律、技术专家团队。经过对比和论证,得出结论:尽管二者的技术方案较为相关,但并不相同,因此,宏源不构成侵权行为。专家团队随即制定了诉讼策略:一是以不侵权抗辩应对欧司朗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二是以ZL96191079.8号中国发明专利的授权不符合中国专利法规定为由,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原告的该项中国发明专利全部无效。

  同时,宏源公司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宏源公司在上海提出以不侵权抗辩,于2006年12月20日应对欧司朗的侵权起诉。诉讼中,上海二中院认定宏源LVD无极灯无侵权,并承认宏源无极灯所有专利知识产权,判决欧司朗公司败诉。

  欧司朗不服上海二中院的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因欧司朗公司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上海高级人民法院认定原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明确,最终判定承认宏源独立自主的专利核心技术,驳回欧司朗上诉,维持原判。

  2008年8月25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人宏源公司就专利权所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第12102号决定宣告欧司朗专利权全部无效。欧司朗仍不罢休,一纸诉状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上告至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宏源照明为第二被告,试图通过否定审查第12102号决定,改变诉讼结果。

  2008年9月至2011年10月,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原告欧司朗的该项中国发明专利全部无效,废除了其专利,确立并确保了宏源LVD无极灯的先进自主的知识产权。

  至此,上海宏源与世界巨头之间的专利战以宏源完胜宣告结束。

  “其实,早在1994年,宏源公司就开发了国内第一条高压钠灯自动化生产流水线,填补了国内空白。”宏源公司市场总监陈琦告诉记者,1995年,宏源研发的彩色金卤灯系列产品问世,率先照亮包括上海外滩在内的国内众多地标性建筑及景观。

  2001年,宏源公司在决定开发无极荧光灯核心技术之前,对相关的技术进行了全面检索,得知无极荧光灯技术源于在1884年Hittof发现的无内置电极的放电现象。然而因囿于技术上的限制,这一重要发现一直没有被开发成具有商业价值的相关产品。

  2003年5月,宏源公司用无极电磁感应原理研制成功体积小、重量轻、光效高、寿命长、损耗低、可调光的新型无电极节能荧光灯,这种称为LVD无极灯的问世,震动了世界照明界,被业界评介为“一次电光源领域的真正革命”。

  为有效地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宏源公司在LVD无极灯研发成功后,已先后申报了国际、国内100多项专利,LVD商标同时在国内外几十个国家和地区成功注册。无极灯系列产品获得ISO9001:2008、CE、CCC、SON、UL、CUL、FCC等国内外认证证书,并在业内惟一获得中国国际工博会金奖殊荣。

  让胸有成竹的宏源公司董事长李维德没想到的是,这场专利官司一打就是6年。他坦言,这本是一场不该发生的“莫须有”官司。

  据了解,在中国照明市场,飞利浦、欧司朗、GE三大国际照明巨头占据了50%以上的市场份额,中国照明企业一直在三大照明巨头的夹缝中生存。

  “受欧司朗公司的干扰和恶意诉讼的影响,宏源公司光直接经济损失就达1800万美元,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850万美元。”李维德无奈地说。

  宏源公司作为一家中小型创新型企业,敢于通过法律手段、坚决抵制著名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垄断,最终取得全面胜诉的典型案例,对广大中国中小型企业来说,无疑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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